重庆消费者朱先生称,2023年12月初在重庆领喵馆宠物服务有限公司领养了一只“布偶”猫咪,在没细看内容的情况下,签了1份电子档的《宠物领养合同》,今后每月要从公司购买260元的猫粮,合同期限为18个月。当时工作人员未对合同条款进行介绍,只是强调不要转卖、不要虐待猫咪。
1个月后“布偶”猫咪从家中走失,便没按合同约定购买猫粮。今年5月1日,公司以朱先生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将其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要他支付18个月的猫粮款4680元、违约金3500元、律师费5000元,合计13180元。
朱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指定购买的猫粮品牌为“米多菲”,1.5公斤售价260元。朱先生在网上查到该品牌同一规格的市场价为79.7元,指定价是市场价的3倍多。
8月7日,记者在重庆市南岸区协信星光商场一楼看到,“团团喵领猫馆”在每只猫咪的猫柜上都贴有猫咪品种、性别、出生日期、疫苗记录等身份信息,以及消费者每月需承担的猫粮、洗护等“生活费用”。其中领养一只“纯黑拿破仑”猫咪,消费者每月需支付的“生活费用”为698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领养猫咪后,如果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猫咪的“生活费用”,肯定要赔偿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多少是根据猫咪的品种、年龄等因素确定的。(中国消费者报,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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