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6月1日起恢复婚姻登记业务办理根据本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要求,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恢复婚姻登记业务办理。
具体安排如下:
1、6月1日至6月中旬,全面恢复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倡导预约登记制,原则上只办理预约登记。
结婚/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
周一、二、三、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周四: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
收养:
周二、周三
上午:8:30-11:00
周六:(仅办理结婚登记)
2、6月中旬以后,根据疫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除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外,适时恢复婚姻家庭辅导、结婚登记颁证仪式、补领婚姻登记证“一件事”专窗等线下服务。
特此公告
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2022年5月31日
根据闵行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自6月1日(周三)起,闵行区人社局各政务服务窗口有序恢复正常开放。
服务窗口一览表
(点击可放大查看)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同时为办事居民提供健康、安全的办事环境,恢复开放后的窗口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入口管理
办事人员须在入口处主动扫(刷)“数字哨兵”或“场所码”,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检测体温正常后进入办事大厅(无智能手机的市民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
人员管理
工作人员返岗前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岗后每24小时一次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
3
场所管理
各窗口单位每日开展不少于2次的消毒和开窗通风,对公共区域重点进行消毒。进入场所的办事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自觉保持2米以上间隔,分散等候、隔位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听从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引导和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一、服务事项:
民生档案及单位能当场办结的查档。暂不提供学术研究、修史编志类、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等自主查阅利用。
二、入馆要求:
1、入馆人员均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三、注意事项
1、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等防疫要求。
2、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办理业务,即办即走、减少逗留,不聚集、不扎堆。
3、目前仅限查档者本人入馆,谢绝陪同人员入内。
四、线上办理与就近办理
1、疫情期间,遵循“非紧急暂缓办、非必要不前往”办事原则。
五、便民服务
地址:名都路85号
闵行区档案馆
自6月1日起,闵行出入境办证大厅(中春路4099号)恢复对外接待服务。
对出国境参加防疫抗疫、医疗救助、运送救灾物资、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及有组织劳务派遣、就业;从事商务、科研、留学、考试、学术交流活动;就医、照顾探望危重病人、处理亲属丧事、照护老人儿童孕产妇、参加亲属婚礼毕业礼、家庭团聚、处理境外突发紧急问题等必要事由及其他处理紧急个人事务的,我办将按时为您办理出入境证件。
疫情期间,希望您继续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出境,确保个人健康安全,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抗疫重大成果。
如有疑问,请您致电“12367”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闵行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温馨提示
为确保办证环境安全有序,特别提示您:
为减少人员往返,提交申请时请您选择邮政快递方式取证。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根据本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于6月1日起逐步恢复现场接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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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法律咨询
二、法律援助申请
三、行政审批办理
四、人民调解申请
五、行政复议申请
3、行政复议事项建议采取信件邮寄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谭路384号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上海市闵行区行政复议局),邮政编码:201199。
经咨询、预约后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请所有进入接待大厅的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配合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健康码、行程码显示绿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显示阴性、体温检测在37.3℃以下的方可进入;如有特殊情况,请配合工作人员询问,并完成实名登记。
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文字: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档案馆、闵行公安分局、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