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有副高或副处及以上职务的在职人员、退休前具有副厅及以上职务的离退休人员、涉密人员等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范围
普通护照首次办理、遗失补办、到期更换,赴台港澳通行证或签注办理。(持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因私护照,办理出国签证的,无需办理)
(二)办理程序
1.普通护照首次办理、遗失补办、到期更换的:
(1)副高、副教授及以上在职人员:填写《申请出境人员登记表》(附件1),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持《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附件2),至学校保卫部(处)政保科(2182272)签字备案后,到人事处办公室(2182243)签字盖章,再去厦门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附件3,此表可到大厅填写或事先下载填写并正反面打印)办理。
(2)副处及以上在职人员(含“双肩挑”):填写《申请出境人员登记表》(附件1),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附件2)至学校保卫部(处)政保科(2182272)签字备案后,到组织部(2186214)签字盖章,再去厦门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附件3)办理。(实际办理程序以组织部要求为准)
(3)涉密人员(不含担任副处及以上职务人员):填写《申请出境人员登记表》(附件1)、《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承诺书》(附件4),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持《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附件2)至学校保卫部(处)政保科(2182272)签字备案后,到人事处办公室(2182243)签字盖章,再去厦门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附件3)办理。
2.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
无需填写《申请出境人员登记表》(附件1),其他办理程序同(1)。
3.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
无需填写《申请出境人员登记表》(附件1),其他办理程序同(1)。如因公赴台的还要提供国务院台办或省台办批文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学校保卫部(处)政保科(2182272)签字备案。
(三)说明
如申办人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申办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