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宁市公安局在南宁市党委、政府、自治区公安厅和公安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主线,在做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南宁市公安局进一步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廖洪涛担任,市局有关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副主任田凯担任,并落实、增加了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由市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要点》(南府办〔2011〕247号),修订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市局各行政审批部门也相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制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南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南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南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有关场所向社会公开。
二、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完善不完整信息的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项目认真审查,分门别类整理,对一些不符合新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二)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一是对南宁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不断改进,增设了“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栏目,在向群众公布我局政务信息的同时,力争打造一批社会公认、示范作用强的先锋示范单位。二是实行新闻发布会制度,我局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定期、不定期的公布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重大行动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行政管理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先进典型事迹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违法违纪案件,以及需要澄清辟谣、消除不良影响的事件等,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不断完善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和规定,并将涉及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的常用文件规定和参考资料汇编成南宁市公安局《公安新闻宣传》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整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材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分送档案馆、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场所,以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按要求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部署的政府信息上报统一平台建设并及时上传、更新我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我局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开通了南宁市公安局“局长信箱”,接受群众来信咨询、投诉等。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党委、政府和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大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载体的建设力度,增强信息化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