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中国领事保护基本理念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全面实施,中国与外界的联系交往不断深化拓展,规模庞大的“海外中国”队伍正加速形成,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权益保护的需求有增无减。一方面,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国际安全环境错综复杂,国际形势中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权益受侵害事件屡有发生。另一方面,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海外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跟不上国家对外开放和海外利益迅速拓展的步伐,面对权益受损的情况,他们的应对处理能力较弱,亟须政府部门提供高效的保护服务。与世界其他主要大国相比,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领事保护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领事保护理念和实践创新也势在必行。
近年来,领事保护工作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切实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保护力度。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完善领事保护工作机制,维护海外同胞安全和正当权益,保障重大项目和人员机构安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优化提升驻外外交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完善领事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维护海外中国公民、机构安全和正当权益。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加强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坚持把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在“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指导下,中国领事保护的内涵也更为丰富。领事保护不仅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提供保护和协助,还包括为中国游客提供更安全的旅途、为中国留学生争取更好的教育、为中国商人营造更友善的兴业环境、为中国侨胞带去更温暖的问候、为中国商品寻找更广阔的市场、为海外的中国劳动者创造更好的条件等内容。规模庞大的保护对象加上细致入微的保护工作要求,推动着中国领事保护实践的改革创新。为了更好地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原则,中国外交部在其他有关方面的密切支持和配合下,不断出台新举措和新办法。
形式多样的预防性领事保护
多层级联动的领事保护应急协调
艰巨繁重的领事保护任务需要构建大领事格局,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和力量。从2006年的“三位一体”(中央、地方和驻外使领馆)到2011年的“四位一体”(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和企业)再到2012年的“五位一体”(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企业和公民个人),领事保护应急处置的实践创新力求实现“多个层级、多方联动”。
总之,近年来中国领事保护不断创新实践,日益成为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充分展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我国领事保护制度研究”(20&ZD20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