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政务院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主管国家外交工作。1949年11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在北京东单外交部街31号成立,外交部长由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兼任,三位副部长分别为王稼祥、李克农、章汉夫。1950年12月又增加伍修权为外交部副部长。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继续主管国家外交工作。至1954年,外交部机构设置有驻外使馆19个、代办处1个、领馆7个;部内司局级以上单位由9个增至15个。
1952年3月,根据中央与政务院指示,外交部系统干部进行了评定级别的工作,并于上半年基本完成,本文将详述1952年3月至1966年5月外交部领导人的评级统计,现具体介绍如下:
根据1952年中央和政务院公布的评级标准,政务院各部正副部长的行政级别为行政五级至行政七级,各部办公厅正副主任、正副司局长一般评级为行政八至十一级。依据中央和政务院制定的评级标准,在1952年评级工作中,外交部领导人的具体评级如下:
1955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了几个主要职务的行政级别,其中关于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的行政级别为行政四至五级,各部副部长、各委副主任的行政级别为行政六至八级,各部部长助理的行政级别为行政七至九级。根据国务院各部委领导人的评级标准,1952年8月至1966年5月,外交部领导人的级别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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