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们到广西来主要是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昨天下午,检查组看了北部湾港务集团、新竹社区代表联络站、花鸟宠物交易市场,检查了解了一些情况,接下来还要去崇左、百色等地检查。
广西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物种数量居全国第三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172种,还有48种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不少是广西特有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自治区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认真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推进濒危野生动物拯救和人工繁育,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也要看到,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实施和普及力度,依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有的是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提出的,有的是从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为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的角度提出的,贯穿其中的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卫生大健康、天人合一、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等重要思想、重要理念,充分展现了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政治担当,充分展现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精神,充分展现了为全局计、为万世谋、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眼光。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自觉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实践中,以实际行动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第二,要全面贯彻实施“一决定一法”,认真总结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治保障
这次执法检查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修法工作提供依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提出了30件议案、52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列入专项立法计划,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广西在野生动物保护立法方面有不少成果,自治区人大先后制定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目前正在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吸收借鉴地方的有益经验做法,把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好完善好。
第三,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方面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决定和法律规定的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要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自然环境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从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出发,划定的一条红线,必须严格执行,切实遵守,建立“舌尖上的文明”。近年来,广西开展了“国门利剑”、“绿网·飓风”等23个专项行动,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今后,对猎捕、杀害、买卖、走私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减弱,斩断非法利益链,管住野生动物“捕、运、售、购、食”的全过程。
近年来,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越来越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隐秘性强,查办难度大。广西利用信息技术对电商平台进行监测,及时切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网络链接,要认真研究总结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为国家立法和执法提供广西经验。
在全国范围内,追求“野味”的畸形消费仍有一定市场,还有虐待杀害动物并通过网络空间恶意传播的现象。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非法捕杀。要通过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知识的普及推动移风易俗,使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自觉抵制、主动举报非法野生动物食品和制品,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