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善忠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林业局
摘要:六安市生物多样性好,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现有国家和省级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28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9种(原麝she、东方白鹳guan、中华秋沙鸭、白鹤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37种(水獭ta、小灵猫、小天鹅、白额雁、鸳鸯、白冠长尾雉、大鲵等);安徽省一级保护动物有23种(花面狸、大斑啄木鸟、四声杜鹃、灰喜鹊等);安徽省二级保护动物有50种(白鹭、鸿雁、赤麻鸭、画眉、黄缘闭合龟、乌梢蛇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70种。全市林业部门许可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75家,涉及物种73种,年初统计存栏数量达3165余万只(尾),其中养殖数量最多的是黑斑蛙3154万尾,其余为中华蟾蜍、小灵猫、赤练蛇、雉鸡等。
各位来宾,各位新闻届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够通过六安市野生动物保护新闻发布会和大家相会。首先我代表六安市林业局向莅临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和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想,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会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朋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将进一步促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把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实抓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汇报一下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情况。
一、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概况
六安市生物多样性好,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现有国家和省级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28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9种(原麝she、东方白鹳guan、中华秋沙鸭、白鹤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37种(水獭ta、小灵猫、小天鹅、白额雁、鸳鸯、白冠长尾雉、大鲵等);安徽省一级保护动物有23种(花面狸、大斑啄木鸟、四声杜鹃、灰喜鹊等);安徽省二级保护动物有50种(白鹭、鸿雁、赤麻鸭、画眉、黄缘闭合龟、乌梢蛇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70种。
全市林业部门许可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75家,涉及物种73种,年初统计存栏数量达3165余万只(尾),其中养殖数量最多的是黑斑蛙3154万尾,其余为中华蟾蜍、小灵猫、赤练蛇、雉鸡等。
二、主要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绩效考核内容,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长效机制,特别是疫情发生后,林业、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网络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创新保护管理手段和技术防范措施,在进入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区域关键路径,科学设立视频监控等设施,密切监控进入野生动物栖息地各类人员的活动。加强日常巡查,充分发挥木竹检查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乡镇林业站、生态护林员作用,加密野外巡护路线、看守站点,分区划片将看守责任分解到山头地块,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等实行全天候监控。
二是强化人工繁育利用管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人工繁育许可权由县级主管部门上收到市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清理整顿,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依法取缔、依法注销、换发新证等三种类型,对由林业系统批准的原93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行一户一建档,并依法取缔、注销了28家违法违规繁育单位。1月20日起,全市暂停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政许可申请,不准买卖、不准食用、不准放生。全国人大禁食《决定》出台后,立即对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行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双包保”,强化日常管理。结合“四送一服”活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对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利用单位进行抽查,围绕《决定》落实是否坚决,营造宣传力度是否浓厚,养殖企业现实困难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等方面开展督查。
三是强化疫源疫病监测。扎实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疫病监测“一日两报”“每周一报”信息报送制度,强化人工繁育场所防疫检疫和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全面完成野猪非洲猪瘟监测等防控任务。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早在1月16日率先就加强春节期间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进行安排部署,将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疫病传播、疫情易发态势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强化对全市人工繁育场所的检查督查。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守护餐桌行动”“护航行动”“清网、清套、清夹”“昆仑2020”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猎、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2019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52起,共处罚62人次,涉案野生动物573只,野生动物制品126.2公斤,野生动物皮张14张,猎具557件,有效震慑了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特别是成功侦破“10.14非法狩猎案”,有效震慑了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全国人大禁食《决定》部署,积极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转产、动物处置、管理转隶等工作,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广泛深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基本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守护我们这一片绿水青山。
我就简单介绍到这里,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问题一:请问全国人大禁食《决定》出台以后,我市哪些养殖的野生动物可以继续食用,需要退出哪些养殖户?
答:2月1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照5月28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的《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0〕15号)、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新版《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我市养殖的野生动物有7个物种纳入畜禽和水产资源管理,不在禁食范围,具体是梅花鹿、野猪、雉鸡、鹧鸪、绿头鸭、黑斑蛙、暹罗鳄。涉及35家养殖户。下一步纳入禁食范围的共21种,涉及到养殖户共有49家,目前已经明确需要退出的38家:蛇类7家;豪猪14家;鸿雁、灰雁、灵雁、斑嘴鸭等7家;花面狸1家;狗獾、猪獾1家;中华竹鼠1家;黑水鸡2家;蓝孔雀5家(外来物种);可转为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性合法用途的11家(药用价值9家,展演企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