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试行)
一、命题指导思想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考试主要通过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能力素质和艺术潜质的普通高校合格学生。因此,考试命题总体上应符合国内普通高校(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的通常做法,围绕播音员、主持人专业人才应具备的播、说、评、诵等四项核心能力,为专业面试提供依据。命题难度原则上不超出高中学生的文化知识、生活阅历、媒介素养以及对本专业的认知程度。
二、考试内容(一)考试目标与要求从朗诵(自备、指定)、新闻播报、话题评述等三个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外部形象、气质修养、仪态仪表、上镜效果、嗓音条件、语音语貌、语言表达能力和肢体表现力以及即兴口语表达能力等,选拔符合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视听媒体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本考试共分四个项目: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2.指定文学作品朗诵3.指定新闻作品播报4.话题评述其中,第1、第2两个项目在初试环节中进行;第3、第4两个项目在复试环节中进行。
三、考试形式与试题样式(一)考试形式本考试采取口试形式,以考生面对考官进行自我表达为手段,由表及里地观察与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等有关素质。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朗诵一篇自行准备的文学作品,限时1.5分钟。2.指定文学作品朗诵:现场抽取并朗诵一篇指定文学作品,限时1分钟。3.指定新闻作品播报:现场抽取并播报一篇指定新闻稿件,限时1.5分钟。4.话题评述:现场抽取1个话题进行即兴评述,限时2分钟。
(二)试题样式1.自备朗诵:本项目由考生自行准备,所选用的文本应为优秀文学作品选段,体裁不限。2.指定文学作品朗诵:本项目选用的文本为优秀诗歌、散文或故事等作品中的选段;内容健康,文字流畅清新,感性形象;在音韵上朗朗上口,易于诵读。字数在150字之内。3.指定新闻播报:本项目选用的文本为当今媒体发布的新闻消息选段;内容健康,文字符合新闻播报文体要求,不含数学公式、科学符号和生僻的外国地名和人名,流畅易读。字数在150字左右。4.话题评述:话题以日常文化生活话题为主,适合高中毕业生的年龄与知识特点。形式为三两句话或简短的一段文字。字数不超过80字。
(二)评分标准本考试计分采取百分制,其中,初试(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指定文学作品朗诵)占总成绩的30%;复试(指定新闻作品播报+话题评述)占总成绩的70%。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
等级
评分标准
优
语音标准,嗓音圆润动听,理解感受准确,表达流畅,语言表现力强
良
语音比较标准,理解感受比较准确,感情基调恰切,表达较为流畅。
中
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感情基调欠妥,表达欠流畅,语言表现力一般。
差
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方言语调明显,表达不流畅,语言表现力差。
2、指定文学作品朗诵
语音比较标准,音质较好,感情基调恰当,表达较为流畅。
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音质一般,感情基调欠妥,表达欠流畅。
语音存在系统性错误,方言语调明显,基调欠妥,表达不流畅。
3.指定新闻作品播报
语言流畅,内容清晰,重点突出,节奏明快,具有新鲜感和对象感。
语言较流畅,内容较清晰,重点较突出,节奏平稳,基调客观。
语言欠流畅,内容欠清晰,重点欠突出,节奏单一,态度不鲜明。
语气生硬,语序混乱,内容不清,节奏死板,态度僵化。
4.
话题评述
逻辑性强,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论据充分,观点突出,态度鲜明,能够以理服人;语言组织能力强,表达准确流畅;底蕴深厚。
逻辑性较强,层次分明,条理较清晰,观点基本明确,思维具有发散性,评述具有一定的说服力;语言组织能力较强,表达基本流畅。
逻辑线条不够清晰,层次欠分明,论据不够翔实,但基本上能够自圆其说;语言组织能力尚可,整个评述过程不够流畅。
思维逻辑混乱,条理不清,观点含混;语言组织能力差,表达很不流畅,整个评述过程呈现断断续续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