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1日,一位网名叫“胖猫”的男子因感情问题在重庆跳江身亡,该事件随后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各种形式的信息和言论层出不穷,而“胖猫”的女友谭某被视为利用感情骗取钱财,与此同时网上出现大量针对谭某的人肉搜索、造谣、谩骂等行为。5月19日,重庆警方公布了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回应了公众关心的“胖猫”跳江身亡事件的细节。
重庆:一男子因感情纠纷跳江身亡其女友遭网暴
今年4月11日凌晨,一位网名叫“胖猫”的刘姓男子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从4月25日之后,“胖猫”姐姐刘某和其妹妹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在表达对“胖猫”思念的同时,认为谭某利用感情操控骗取了“胖猫”大量钱财。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网安支队民警崔广迪:经过我们的调查,“胖猫”的姐姐和妹妹拿到了“胖猫”的手机之后,翻阅了里边大量与谭某的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把部分(内容)截取并发到网上,然后迅速形成了热点话题,许多大V也参与到其中。
5月3日,“胖猫”姐姐刘某在网上发布了弟弟火化证的照片,“胖猫已火化”“胖猫跳江事发地摆满鲜花汉堡”等词条再次登上各大网络热搜榜。同日,谭某向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报案,称“胖猫”姐姐侵犯其隐私;5月5日,“胖猫”姐姐刘某向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报案,称谭某涉嫌诈骗“胖猫”钱财。随着该事件的持续发酵,网络舆论的矛头逐渐指向了谭某。
5月19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了警情通报。经依法调查,谭某和“胖猫”存在真实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不构成诈骗犯罪;“胖猫”姐姐刘某因曝光谭某个人隐私、导致谭某被网民攻击、辱骂并受到人身威胁,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进一步调查。
重庆警方:“胖猫”与谭某恋爱期间正常经济往来不构成诈骗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在接到谭某和“胖猫”姐姐刘某的分别报案后,迅速进行深入调查,重点从网络上争议较大的几个焦点问题展开,包括:
“胖猫”和谭某是否属于正常的恋爱交往?“胖猫”和谭某的经济往来情况?“胖猫”姐姐刘某是否侵犯了谭某的隐私?是否存在误导舆论等情况?
重庆警方经询问谭某和“胖猫”双方亲友,走访知情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对两人交往情况进行了核实。2021年12月24日,谭某和“胖猫”确认恋爱关系,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其间双方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恋爱关系。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网安支队民警崔广迪:在他俩交往的过程当中,还有比如说谭某和“胖猫”以及“胖猫”的妹妹及其男友一起到长沙游玩的经历,后来谭某和“胖猫”一起商议由“胖猫”到重庆来,他俩共同生活。到了重庆之后,他俩还共同比如说开了花店,然后春节的时候,谭某带这个“胖猫”到老家去,以男友的身份介绍给(谭某)父母以及亲友,一直到今年的四月份。
针对“胖猫”姐姐刘某报警称,谭某利用感情操控“胖猫”并骗取了大量钱财的情况,重庆警方也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显示,谭某与“胖猫”在交往期间双方经济上互有往来,并不构成诈骗犯罪。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网安支队民警崔广迪:从两人转账记录显示,“胖猫”向谭某转账317笔,共计79.9万,而谭某向“胖猫”转账179笔共计46.3万元,包括谭某向“胖猫”父亲和姐姐转账。交往过程当中,两个人都以真实身份互见了亲友,并且公开了他们的恋爱关系,同时也在筹划自己的未来,不构成诈骗犯罪。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同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刘某。
据重庆警方通报,5月11日,“胖猫”姐姐刘某对重庆警方不予立案决定表示认可。同时,经调解,“胖猫”家人与谭某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胖猫”姐姐涉嫌误导舆论账号被多平台封禁
重庆警方查明,在“胖猫”事件发生后,刘某与其妹妹联系多人代写文案,讨论如何博取网民同情,并且商定了在自拍时要注意的细节,包括要显得“很疲惫,很心累,很委屈的模样”,打扮的可以“随意一点”“可以不化妆”,录制时“要先背下来”、不要“眼睛时不时地在看台词”。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网安支队民警崔广迪:我们调查发现,刘某通过在平台购买流量提升热度,导致谭某被网友攻击辱骂,网络空间秩序被严重地破坏。在调查过程中,刘某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且认了错。我们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
5月4日,“胖猫”事件在网上热度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广州增城区网络主播聂某发现自己团队成员蒋某外形与“胖猫”女友谭某较为相似,于是便产生了让蒋某假冒谭某拍摄道歉视频的想法。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网警大队民警余益生:聂某让蒋某和王某冒充谭某及其闺蜜拍摄视频,想让视频爆火以后开通直播间,吸引网民到直播间进行谩骂,等到直播间人气高了以后,通过直播间PK的形式进行获利。
5月4日下午4:30,聂某组织了蒋某、王某拍摄了两组视频,第一个视频是蒋某冒充谭某进行道歉。第二个视频是蒋某冒充谭某对胖猫的感情表示忏悔,拍摄完成后用蒋某和王某的个人自媒体账号进行了上传。
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南宾派出所办案民警朱亮:二人的行为侵犯了谭某的隐私。石柱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公安局荣昌区昌元派出所民警雷明鸣:目前,荣昌区公安局已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
5月4日,江苏扬州网络博主潘某非法获取谭某个人信息后,将谭某的个人信息进行大量转发、传播,扬州警方在巡查发现后,立刻开展调查处置,潘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自媒体营销号蹭流量网暴造谣该如何担责?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最高检和最高法有一个专门关于惩治网络暴力的,这样一个指导意见通知里边就讲到了,在网络上恶意散布谣言或者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情形,要按照刑法的246条进行监管。那么在这里边胖猫的姐姐在网上恶意购买流量,引导他人对谭某进行攻击,这种情况显然已经构成了对他人名誉的侵害。
专家:网暴实施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专家认为,目前网暴事件之所以频频发生,“法不责众”是网暴实施者普遍的心理状态,网暴实施者通过彼此之间的“相互认可”和群体数量激增产生了一种“集体无责的安全感”,更加肆无忌惮地宣泄自己的负面情绪,无视对施暴者造成的伤害。
(总台央视记者张岗郭彦吴方王凯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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