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
经鉴定,这只“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xiāo),俗称“猴面鹰”。工作人员对该村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了赞扬,并对草鸮进行了及时检查,发现并无明显的外伤,精神状态良好,随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草鸮是草鸮科草鸮属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草鸮分布于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美属萨摩亚、安道尔、安哥拉、安圭拉等地。其主要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农田、城镇和村屯附近森林中,只在夜晚活动,白天处于睡眠状态。草鸮属中型猛禽,面盘扁平,呈心脏形,白色或灰棕色,四周有暗栗色边缘,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鹰身鹰爪,故民间称之为猴面鹰。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及执法力度的加强,赣县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当地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逐年增强,多次参与救助放生穿山甲、猫头鹰等国家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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