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文物局关于执行《特约文物鉴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署监〔1994〕403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文物)厅(局)、文物管理委员会,各直属文博单位:
海关总署国家文物局1994年6月14日
附件1
特约文物鉴定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已获聘“特约文物鉴定员”名单(共16名)
吴长龄(北京海关),张自强(北京海关)张士良(北京海关),曹红(北京海关)周为勇(上海海关),张魏宏(天津海关)刘文健(广州海关),梁志强(九龙海关)陈耀明(九龙海关),王伟清(拱北海关)马家虹(拱北海关),莫子浩(拱北海关)严晓辉(福州海关),张标(福州海关)张小春(江门海关),黄朔(青岛海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