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珍贵文物出境展览是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明确指出“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自2002年开始,国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了三批禁止出境展览的一级文物名单,包括首批64件(组)、第二批37件(组)、第三批94件(组),共195件(组)文物。那么究竟哪些是禁止出境文物呢?由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策划主办的“什袭以藏——带你认识195件禁止出境文物展”让你涨知识。
读者在展厅参观展览。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深挖馆藏资源,通过原创手绘图片结合科普推广的独特形式,打破空间限制,集中展现目前珍藏于不同省、市博物馆的禁止出境展览文物风貌,力图多元化、多角度、多方位展现国之瑰宝的巧妙构思、精湛工艺和灵动细节,让文物在“保下来”的前提下,更好地“活起来”“亮出来”。展览首篇“新石器时代至东汉时期”共展示93件(组),其余国宝将在展览其他篇章中陆续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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