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中国护照》的内陆居民无需任何条件
便可入境澳门的误导讯息
部份内陆居民误信传言
由此
澳门治安警察局特别提醒公众
澳门治安警察局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欢迎来自各地的旅客,并根据本地法律规范实施出入境查验。以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目的地的内陆居民,入境本澳时须按规定持用载有有效「赴澳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并按规定逗留本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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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最新入境规定
使用护照出入境常见问题
现时持中国护照以过境性质进入澳门的条件如何?
持中国护照人士过境澳门的措施,每次可获多长逗留期?
对持中国护照过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客,一般情况下,首次入境时给予7天的逗留许可;若没有经澳门机场前往其他国家,离境30天内第二次入境时,给予2天之逗留许可;若再违反过境规定,且于离境后30天内第三次入境,将会被拒绝入境,并须于最后一次离澳起计满30天后方允许再入境,而获给予之逗留许可则按上述的规定重新计算。倘若旅客在第一次过境时,没有经澳门机场前往其他国家且逾期逗留,也须于最后一次离澳起计满30天后方允许可入境。
是否每次持中国护照经澳门机场前往其他国家再经澳门返回内陆,不管过境多少次,每次入境均会给予7天的逗留许可?
中国护照的持有人符合过境的条件,一般情况下会给予最多7天的逗留许可;但当出入境管制厅警员发现持中国护照旅客试图规避过境的规定而刻意停留澳门特别行政区且未能适当说明理由,是可以拒绝有关旅客入境本澳的。
旅客持中国护照入境澳门,获给予2天的逗留期而没有过境前往其他国家,随后返回内陆,后来旅客又分别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往来港澳通行证》不间断的交替使用来多次进出澳门,这样可以吗
中国护照可供内陆居民以过境性质经澳门前往其他国家;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供内陆居民以过境性质经澳门前往台湾地区;
《往来港澳通行证》则是供内陆居民前往港澳旅游的;
旅客持上述旅游证件,若符合过境/入境澳门之规定,是可以分别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