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意识弱化,缺乏广泛公众参与。很多消费者购买宠物饲养是为了丰富自己的日常生活,获得感情寄托,宠物甚至成为了家庭的一员得到关爱。但宠物在销售饲养阶段,某些无良的商家将健康宠物与患病宠物混养、死后尸体随意丢弃、违规使用兽药激素等,同样缺少社会监督。
明确部门监管职责,依靠专业队伍管理。一是依靠现有的协调机制,采取联席会议、综合执法等形式,应对各类新兴和纷繁复杂的新模式宠物销售经营。明确各部门的管辖边界和责任,更好督促政府部门统筹监管力量,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管。二是依靠专业队伍管理行业,提高专业队伍的执法水平,形成综合性执法队伍。如依托现有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处理涉及宠物的违法案件时,更加专业严谨。同时,专业人员对于动物的生存条件、饲养环境了解更多,对保证宠物的基本权益,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也有帮助。
树立典型强化自律,采取集中销售模式。在建立起法律制度和监管体制后,行业本身的自律更有助于整个行业的向好发展。目前一些地方市场监管所辖区有宠物销售主体采用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模式,有效解决了购买后宠物患病、店内宠物伤人等情况的赔偿问题。有三点创新,一是购买宠物签订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做了细分,在出现消费纠纷时,利于调解和后续司法的衔接;二是为店内购买的宠物配备商业宠物疾病保险,如出现购买后宠物患病,可由保险公司负责售后;三是为店内顾客配备商业意外险,当出现宠物对人的意外伤害,避免推诿扯皮有保险兜底。对此类有创新有担当的市场主体,可推广其模式,为行业树立典型,加快行业自律和优胜劣汰。
制定统一宠销标准,加强公众推广宣传。一是可以给经营主体一个明确的限定规范,避免商家的误导介绍和夸大宣传,二是有助于加强宠物销售、宠物医疗市场等方面的监管,三是可以提高消费者的宠物饲养知识普及,打消消费者在选购时的担心。
另外,倡导文明养宠、以领养代替购买等方式,积极推进法律知识普及,规范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