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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核心内容,具体内容不包括:
A.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必然要求
B.依法治国中执法为民是实现国家长久治安的重要保证
C.依法治国是党制国执政观念的重大转变
D.依法治国意味着法律一旦制定颁布,即进入相对稳定的有效期
【答案】D。解析:略。
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说明了法律具有:
A.规范性
B.普遍性
C.国家强制性
D.国家意志性
【答案】B。解析: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律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
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法的普遍性具有以下含义:法律效力对象的广泛性;法律
效力的重复性;相同的事项和相同的法律主体适用相同的法律。法律的规范性是其普遍
性的前提和基础,而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发展和延伸。法律具有普遍性,但法律不
是和无限的: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以国家权力管辖范围为限;法律只调整的行为。
因此本题选B。
3、“办案人民警察搜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这属于:
A.命令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
C.强制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答案】B。解析:法律规范依据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
性规范。所谓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
的规范。它是行为主体必须按行为指示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它的特点是主体没有自行
选择的余地。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
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法律术语,法律规范依据权利、义务的刚性
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所谓任意性规范是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
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分为补充任意性规范和解释任意性规范。它又称为指导性规则,
是行为主体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按规则指示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它的特点是主体有一定
自行选择的余地
4、下列关于法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治的核心在于人权
B.依法治国的中心是依法制权
C.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治国方略,后者是一种依法办事的原则
D.法治与民主是现在文明社会的主要支柱,但法治与民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
【答案】D。解析:
5、下列关于法律价值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
A.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B.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C.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是法律价值的顶端
D.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
【答案】C。解析:按照法的价值位阶原则,法的自由价值优于正义价值和秩序价值。
6、下列选项中能够形成法律关系的是:
A.研究生何某与大学生李某租房同居
B.小夏欠老何赌博款1200元
C.黄律师对李会计师说他要去抢银行
D.小方贩卖淫秽书籍的行为
【答案】A。解析:
7、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
过错的除外。依据法理学原理,下列正确的是:
A.该条款规定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但无对应的权利规定
B.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
C.该条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的义务
D.该法律条文完整的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答案】C。解析:
示开车不会喝酒了。这表现了法律的
A.教育作用
B.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冲刺作用
9、按照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
A.公权利与私权利
B.对世权与对人权
C.原权利与救济权
D.专属权与可转让权
【答案】B。解析:
10、张三将李四打成重伤,李四住院治疗花费了5万元,张三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是:
A.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D.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11、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
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不当发言
和表决,应该项承担法律责任
D.全国代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
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答案】。解析:宪法第七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
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第七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因此本题选C。
1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的是
A.自由
B.科学研究的自由
C.出版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答案】B。解析:省略。
13、有权批准备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的国家机关是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A。解析:略。
14、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是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党的政策
【答案】B。解析:略。
15、公安赔偿的赔付主体是
A.侵权民警
B.造成损害的个人或机关
C.侵权民警所在的公安机关
D.国家
16、《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了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A.原物返还
B.支付赔偿金
C.恢复原状
D.恢复性赔偿
1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的行政行为是
A.某市财政局对其工作人员王某和降职处分
B.铁道部发布春运铁路票价上浮的通知
C.交警张某对李某的违章驾驶给予处罚的行为
D.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存款利率下调的通知
【答案】C。解析:略。
19、下列情形中,申请人不能取得国家赔偿的是
A.甲市公安机关认为公民李某盗窃巨额财产而错误逮捕的
B.乙市公安机关认为公民张某有重大杀人嫌疑而错误拘留的
C.丙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丁某、廖某对在人员何某刑讯逼供使其身体受到重大伤害的
D.丁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赵某下班途中开车撞倒路人王某使其受重伤的
20、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
对全市卫生情况的执法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卫生局发现了一家餐饮企业存在
严重的卫生问题,即对其进行了处罚。餐饮企业不服,认为处罚太重,提起行政
复议,下列行政单位可作为被申请人的是
A.市人民政府
B.市卫生局
C.市工商局
D.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答案】B.解析:该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确定。根据《行政复议
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者为被申请人。该题目中的行政处罚是由
卫生局作出的。所以该题选择B.
21.下列措施中,不全属于行政处罚措施的一组是()
A.拘传、罚款、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B.罚款、行政拘留、没收非法财物、吊销执照
C.吊销营业执照、罚款、行政拘留、警告
D.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行政拘留、警告
【答案】A。解析:行政处罚的种类有6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所以该题A选项中的据传不是行
政处罚,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22.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时,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
当组织听证的是()
A.警告、较大数额罚款、行政拘留
B.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行政拘留
C.没收违法所得、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D.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答案】D.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提起听证的情形有三种:责令停
产停业、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23.蒋某家住甲地,在乙地制作假酒,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销售。对蒋某的违法
行为没有处罚权的机关是()
A.甲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B.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C.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D.丁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答案】A.解析:违法行为发生地是指违法行政的实施地、违法行为的发现地和
违法行为的结果地。因此乙地、丙地、丁地均是违法行为地,蒋某虽然家住甲地,
但没有在甲地实施违法行为,因而,A选项中的甲地没有处罚权。
2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有关被告收集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可以再取得原告和证人同意的前提下,向其收集证据
B.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C.被告应当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D.被告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答案】B。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
和证人收集证据。
25.张某200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2011家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2012年张某突然出现在家人面前,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对张某死亡宣告的
是()
A.张某本人B.张某父母C.张某儿子D.张某前妻
【答案】D.解析: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被确知没有死亡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
人的申请,由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张某的前妻和张某没有利害关系,所以
不能成为申请人。
26.下列民事行为中,有效的是()
A.2岁小孩周某的爷爷赠送他金项圈一个
B.李某的代理人王四与第三人赵二约定增加合同价格
C.甲为逃避巨额债务,商议与其妻离婚,约定家庭所有财产归其妻所有
D.甲男与乙女签订借腹生子协议,约定如乙能为他生下儿子,就支付30万元补
偿
【答案】A.解析:A选项是赠与行为,合法。B选项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属无效行为。C选项,为了逃避债务,而实施的行为损害债
权人的利益,可撤销。D选项很显然是错误的,法律不认可这种行为。
27.家住H市S区的赵某于2012年8月3日开车至N县某镇,约家住该镇的朋
友李某一起到X县某农庄游玩,二人在当地超市购买了一箱啤酒,生产厂家是H
市D区某啤酒厂,中午二人在当地饭店打开啤酒时,不了其中一瓶突然爆炸,
炸伤了赵某的眼睛。赵某诉至法院。请问,对此案不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S区人民法院B.N县人民法院C.X县人民法院D.D区人民法院
【答案】B.解析:民事案件的管辖。由于产品致人损害的案件,被告为生产者或
者销售者,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X县和D区法院都有管辖权。S区为原告所
在地在特定的情形下也具有管辖权,N县法院既不是侵权行为地,也是被告所在
地,也不是原告所在地,所以不具有管辖权。
28.甲为给儿子办满月酒而请乙帮忙买烟,乙骑摩托车返回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
公安部认定货车司机丙承担全部责任。经查:丙无赔偿能力,丁为货车车主,与
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乙应承担部分责任
C.甲应予以适当补偿D.丁应予以适当补偿
【答案】C解析: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第三人不能确定
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即甲予以适当补偿。
29.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
B.传达室张大爷将甲寄到乙的信送给乙
C.保险公司保险员小张向李萍推销保险
D.张校长以学校的名义接受捐款
【答案】C.解析:A选项是好意施惠,B选项是职责所在,D选项是法人代表,
只有C选项是代理行为,小张是代理人,保险公司是被代理人。
30.下列合同中是诺成合同的是()
A.定金合同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C.动产质合同D.房屋租赁合同
【答案】D。解析: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时生效,所以为实践合同;借款合同是
指在交付借款金时生效;质合同自交付质物时生效。D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
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
31.合同法中的“帝王规则”是()
A.主体平等原则B.交易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D.自愿有偿原则
【答案】C。解析: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
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各个阶段,甚至在合同关系终止以后,当事
人都应当严格依据诚信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2.下列不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答案】D。解析: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
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
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
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
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如寄送的价目表、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
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
该意思表示约束。
选择D选项。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14周岁的王某出手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张某因发明创造而获得奖金
C.成年人赵某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出租车司机卢某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际,将车价增加10倍
【答案】A。解析:《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定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
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
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
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
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
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
代理人的同意。选项A中的王某只有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卖劳
力士手表与他的年龄不相适应,故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33.下列有关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用益物权
B.船舶物权必须登记
C.因拆除房屋消灭物权的,自登记时物权消灭
D.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接受或登记时开始生效
【答案】D。解析: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
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不属于不动产,但是其价值巨大,所以好是以登记为
宜。但是,他们价值再大也是动产,仍旧是以交付作为要件,登记仅仅具有对抗
效力,而不是作为物权设立之必要条件。依据《物权法》第30条的规定,拆除
房屋消灭物权自房屋拆除时发生房屋所有权的消灭效力,登记仅具有确认效力。
依据《物权法》第29条的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
开始时发生效力,故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35.某甲13岁儿子乙,在上学期间,与同学丙嬉戏中将其击伤。对于丙所受伤害,
正确的说法是()
A.甲对丙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学校承担连带责任
B.甲对丙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承担连带责任
C.甲对丙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给与适当的赔偿
D.学校对丙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甲有过错,甲应给与适当的赔偿
【答案】A。解析: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13岁。作为他的监护人的某甲
承担责任。学校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
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
责任。
36.甲因迁移新居,将其喂养的狗置于旧院屋内(已被拆迁公司接管),因无人喂
养,狗因饥饿逃至院外,将行人乙咬伤,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不承担责任
B.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甲应当承担责任
C.基于公平责任原则,甲应承担责任
D.基于补充责任原则,甲应承担责任
【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
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
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37.小方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并咬伤了三岁小童。当时小童的父
A.小方应当负全部责任
B.小方和小童的父亲都不承担责任
C.父亲没有看管好小童,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D.他们都应该承担责任
【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
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
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
担民事责任。本案当中,方某作为够的饲养人毫无疑问应该承担责任,但是,童
以,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38.小燕父母对下列行为可以小燕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行为无效
A.赠与的一块劳力士手表
B.一家公司奖给她5000元现金
C.小燕每天带自己5岁的孙子上幼儿园,每天给她一盒巧克力作为报酬
D.给自己的儿子写一封信,并留她在家吃饭
【答案】D。解析:1.纯获利行为——有效。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9条,
纯获利行为包括奖励、赠予、报酬等。2.定型化、小型化民事行为——有效。即
一些非常简单的民事行为,如乘坐公交车投币,买酱油,放学后买一支铅笔等。
ABC三项为有效,孩子写信的行为属于正常的社交活动,不构成法律上所讲的无
效行为,不在法律评价范围之内故本题选D。
39.若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
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D.若甲出卖其住宅,则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D。解析:外墙为此建筑内所有业主共有,自然用益物权也归所有业主
共有。屋顶属于共同共有,某一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物实施的改造,必须经其他共
有人一直同意。三四层的楼道归三四楼的业主共同共有,与一楼的业主无关。商
品房的业主对其他业主的房屋不具有优先购买权。故本题选D。
40.农民李某的一头牛得了重病,久治不愈,李某便把该牛拉到野外丢弃。农民
张某发现病牛并拉回家中,经过张某的精心治疗与喂养,该牛病愈并可以耕地。
李某知道后要求张某返还该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对该牛的所有权因丢弃而消灭,因此无权请求张某返还该牛
B.因张某侵犯了李某对该牛的所有权,所以李某有权请求张某返还该牛
C.因张某就该牛构成了不当得利,所以李某有权请求张某返还该牛
D.虽然张某并未侵犯李某对该牛的所有权,但李某有权请求张某补偿
【答案】A。解析:所有权被抛弃。如丢弃某项财物等,导致其不再享有对被弃
财产的所有权。李某把牛丢弃,所以丧失所有权,故选A
41、王某购买了一块玉石,朋友张某借去欣赏,因张某擅长雕刻,遂将其刻成一
幅精美的佛像。对于佛像的所有权归谁表述正确的是
A、佛像应该归王某和张某共有
B、佛像应该归张某所有,但应该对王某进行赔偿
C、佛像应该归王某所有
D、佛像应该归张某所有
【答案】B。解析:当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可以归加工人
所有,但是应当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
42.张某发现自己工资多出来了2万元,便将其中的1万钱借给了李某,约定利
息500,并将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了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
员工作失职错将2万元划到了张某工资账户,经查,李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张
某投入股市1万还剩2000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张某应返还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单位2万元及利息
D.张某应返还单位2.25万元
【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由于单位
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
《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
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因此C项正确。
43.下列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A.中国消费者协会B.中国工商银行
C.中国移动通信D.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答案】D。解析:财团法人,又称“目的财产”,以一定的目的财产为成立
基础的法人。财团法人的形态是无成员的,表现为独立的特别财产,因此
称为“一定目的的财产的集合体”。例如基金会和寺院。故本题选D。
45.下列情形中,构成数罪并罚的是: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B.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
C.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D.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
【答案】A。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即强奸罪)定罪处罚。拐卖妇女儿童又强
奸的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形,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强奸的属于数罪并
罚。故A项符合题意。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以拐卖妇女、儿
童罪立案侦查。故排除B项。我国刑法百九十六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
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C项应对盗
窃罪,故排除C项。《刑法》第171条第3款的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
伪造的货币的,依照该条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即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故
排除D。
46.下列犯罪中,可以假释的是
A.甲某因犯强奸犯罪背叛处有期徒刑12年
B.乙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C.丙某两年前因盗窃罪入狱,刑满释放后,又因盗窃
D.丁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答案】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
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故排除ABC,A项是强奸罪,B项是抢劫罪,C项属于盗窃罪的累犯,都不得
假释。故本题选D。
47.某男深夜闯入一学生宿舍,从其背影看,头发很长貌似女生,对其实施强奸,
不料发现实为一男子,遂仓皇而逃,某男的行为构成了
A.构成犯罪中止
B.构成犯罪未遂
C.构成犯罪预备
D.不够成犯罪行为
【答案】B。解析: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犯罪分子
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题目中某男意欲强奸,但是由于强奸对象是男人而
未能得逞,属于强奸未遂。故本题选B。
48、下了情形中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A、甲乙事前并无同谋,但甲乙同时向仇人丙开枪,丙中枪死亡,甲乙二人构成
共同犯罪
B、甲购买毒品,乙购买淫秽光盘,两人租用同一辆车运输毒品和光盘
C、甲乙约定盗窃,甲在外防风,乙进入室内盗窃财物后,又将女主人强奸,甲
乙构成共同犯罪
D、甲唆使精神病人乙将仇人丙杀害
【答案】C。解析: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
以上共同故意犯罪。A项都甲乙属于故意杀人,但要看丙死亡是谁开枪导致的。
从丙中枪的子弹可以判断出直接导致其死亡的子弹是哪支枪射出的,对丙死亡的
结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以故意杀人罪(既遂)量刑。对于另外开枪人员,
仍然为故意杀人罪(未遂)。故排除A。B项中甲乙具有不同的犯罪故意,不符
合共同犯罪的条件。C项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乙属于实行过限,过限的强奸行为由乙单独承担。D项中甲唆使乙的行为成立间
接正犯,故排除D。
49、《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规定是
A、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B、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
C、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
D、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答案】D。解析:《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
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
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
犯,应当减轻处罚。故本题选D。
50、林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判决前其还
犯有放火罪,应判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林某还需要在监狱
服刑
A、10年
B、12年
C、7年
D、9年
【答案】C。解析:发现判决前犯有其他罪,在数罪并罚决定刑期时,应使用“先
并后减”法,即将新罪刑罚与原判刑数罪并罚,再减去已执行的刑期,剩余刑期
为还需执行的刑期,因此还须执行7年。
51、王某趁李某一家上班之际,撬开了李某家的后窗进入室发现了很多有价值的
财物。当王某正在寻财时,李某回家取遗忘的文件,正好看到王某在自己家行窃。
被发现的王某立刻用随身携带的利刃刺向李某左胸,趁李某倒地时,巩固离开了
李某家。终李某因流血过多死亡。王某行为应该
A、定为抢劫罪从重处罚
B、定为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
C、定为盗窃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实行并罚
D、定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致死)罪实行并罚
【答案】A。解析: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
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
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
罪的显著特点。本案王某用随身携带的利刃刺向李某左胸,构成抢劫罪。排除
BCD。同时,抢劫罪根据罪行轻重,量刑幅度很大,一般来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
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本案属于第五种情形,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