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狗狗们寻一位有爱心、责任心的主人,给它们一个安全、温暖的家,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推出流浪犬只爱心领养活动。
领养流程:1.领养人拨打0577-67105059,告知县养管办领养意愿,并由县养管办人员对其进行初步询问;2.确定领养犬只后,领养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原件至县养管办办理领养手续;3.领养犬只。
领养注意事项:1.领养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按照《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一户一犬的原则,已有办证犬只的,该户不得领养;3.领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在领养犬只时,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需具有为本人所有且不妨相邻住户出入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犬只饲养场所和设施;4.其它按规定不符合领养条件的,不得领养犬只。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