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这条江在几十年前是用麻绳捕鱼的。他们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陶醉的光辉。
漠那小镇的人们一到冬天就谈论起关于这条江的故事。风雪像铠甲一样包围了镇子的时候,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望大地,都给人一种白茫茫的感觉。而逼人的寒冷也像瘟疫一样弥漫了整个小镇。
也记不得是哪一天了,总之是有那么一天,漠那小镇最敏感的女人旗旗大婶忽然向全镇的人宣告了一条重要的消息:镇长成山家门前晃着一堆鱼骨。其中有一根鱼脊骨像大拇指那般粗。它们是鲜鱼的鱼骨,鱼骨上缠着带着红色腥味的血丝。
于是,镇子上男女老少就像去赶着看一场露天电影似的,纷纷走出自家的门院,带着惊喜和疑惑去看那一堆鱼骨。
那真的是一堆鱼骨,旗旗大婶没有说错。它们很生动地躺在一片白雪地上,极北的太阳很冷清地照出它们象牙般的肤色。
“嗬呀,这么漂亮的鱼骨,一定是条二三十斤的大鱼!”旗旗大婶在人群中感慨着,然后把目光投在我的身上说,“外乡人,你没有见过这样的鱼骨吧?”
“这么粗的我见过,但这么漂亮的没见过。”
“是啊,这条江开了怀了!”有人跟着说。
这条江在几十年前,可以很随意地用麻绳系起一张网,撒在江中,然后鱼就像爬满了篱笆的葫芦似的钻了一网。起网时鱼尾翻卷,鳞光闪烁,那真是让人百思不厌的美好时光。
可是几十年后,江水不似往昔那般喧嚣,它平静而沉稳,就像个行将入土的人。而漠那小镇的人们,一到漫漫长冬的时刻,就热切地思恋起她的过去。
人们议论了一番,兴致就蓬勃起来了。大家纷纷回家,准备着捕鱼的工具。旗旗大婶很慷慨地把那块最精彩的鱼骨送给我了。
傍晚,天气骤然冷起来。白蒙蒙的江面上弥漫着无边的寒气。旗旗大婶凿好了第一口冰眼,将一张大网甩进江底。
平素寂静的江面霎时活跃起来了。远远近近的都是人影。近处的人影像被风摇摆的黑橡树,而远处的人影则模模糊糊,像夜空中的云彩。
一个小时过去后,旗旗大婶打算起第一片网了。
“这网头很轻,好像是……”旗旗大婶顾自说着,蹲在冰眼前熟练地拽起网来。
银白的渔网从黑沉沉的江水中被提出来了。一出水面,它们就变成了一块大花布。网上有的地方恰恰被火光照着,就成了一片霞光;有的地方隐在夜色中,就变成了灰蓝。旗旗大婶沉默着,我沉默着,寒风也冷峭地沉默着,只有火盆热烈地响着,那些贪婪的火舌活跃地舔着夜色。
整片网起出来了,没有一条鱼。旗旗大婶一屁股坐在冰上,阴郁地抽起烟来。旗旗大婶抽烟抽得很凶。
我走上江岸,把皮袄裹紧,站在黑沉沉的柳毛丛中。此时的漠那小镇,在风雪中静静地沉睡了。镇子中听不见狗吠,所有的房屋都融在蒙蒙的夜色中,成为自然的一部分。而这条冰封的大江,却渔火点点,人影绰绰,全然一幅原始村落的平和的生活图画。
旗旗大婶起了三片网,基本都空,她忽然怀疑起那一堆鱼骨来。
后半夜是最难捱的时光。寒冷、饥饿、疲乏同时袭来。我觉得双腿已经冻得麻木不堪。夜空中的繁星好像离我们这般的近,又那般的远。
凌晨四点多钟,旗旗大婶已经起了十二片网了。冰面上扔着几条杂鱼。
天有些灰蒙蒙了,灿烂的群星也显得不那么灿烂。江面上泼墨似的摊着一堆堆火盆燃尽的残渣,而寒气把每个人的脸都弄得又红又粗的,像是松树皮。
旗旗大婶守了一夜,虽然哈欠连天,但精神却很饱满。她说这几条杂鱼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了。于是她又讲起这条江的过去。她说每次渔汛到时,捕上来的鱼摆满了江面,家家都要套上狗爬犁才能把鱼装回去。
江面上残灭的渔火忽明忽灭。而远方大山的轮廓却渐渐澄澈起来。八点左右,在东边天出现一团毛茸茸的太阳,被寒气包裹着的像堆羽毛的太阳。漠那小镇的上空升起了一缕缕迷茫的炊烟。
这时,镇长成山突然出现在江面上。他像巡逻兵似的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南,然后把江面上所有捕鱼的人召集在一起,庄重地宣布了一桩秘密。
那堆鱼骨是他故意摆在那的。因为他们接到了一个任务:要把这山林中的一头大黑熊活活捉住。他们已经多年不做这样的事了,他担心他们胜任不了猎熊的工作。所以,就试探着摆出鱼骨,看他们是否还像几十年前一样的敏感而有耐力。
(有删改)
寂寞尼玛路
叶广芩
窗外景色单调而无聊,我在颠簸的车里铺开地图,寻找下车地点。我不想随着这一车人到拉萨去,那样太没有意思。我的目光向人迹稀疏处流动,终于停在一个我认为很美丽的点上,那里叫尼玛。
在阿多下车的只有我一个,几个来旅游的大学生惊讶地看着我,我知道他们内心充满着怜悯。我背后夕阳里那些零乱苍茫的远山,那扬起的硕大风尘,恰到好处地烘托了悲壮的气氛。他们朝我热烈地挥手,我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转身去走我的路。
不远处有小饭铺,只卖拉条子。我问有没有到尼玛的车,有谁说老王的车今天好像要去吉瓦乡,说他要赶过去给丈母娘祝寿,临时加跑一趟。我立即提起包去赶。
老王的车是个体大客,比我来时坐的车还破烂。朝外看,太阳已经向西滑落。天还很亮,街上不见一个行人,几只脏兮兮的狗在风里迈着蹒跚的步子。我把头抵在玻璃上,茫然地看着那陌生的街道发呆……
过了许久,车停了,我无精打采地睁开眼睛。外面天已黑透,头顶繁星闪烁。凉意从窗缝里沁入。老王没像我上车时那样跟上车的要票,门开了,门关了,老王像没看见这个人。
来人在黑暗里摸索,皮袍子发出很大声响,沉重的身体砸在我旁边的座位上。我将身体尽量缩小,向窗口靠拢。隔壁在哼,继而发出鼾声,蓬乱的脑袋朝我的肩上歪过来。我粗暴地用身子扛他,他全不在乎。对面有车开过,借助车灯的瞬息闪烁,我看见了那张俗不可耐的脏脸。这是我千遍万遍看过的、时刻在逃避的脸,这样的脸已经领教得太多太多……
天渐渐发亮,可以看清草梢上满是白霜。这时,皮袍子突然醒来了,站起身使劲抠玻璃。她向我叽里咕噜说了什么,我才听出这是个女人,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女人。我帮她把窗户打开了。一股冷风呼地灌了进来,让我打了个冷战。皮袍子不怕风,她那蓬乱的头发在风里太阳神一样飘舞,那黝黑的满是皱纹的脸如同锋利的刀,将扑上来的风划破。
老女人探出半个身子,挥手尖叫。声音细而尖,活泼欢快得像个小姑娘。东边的天际出现了淡粉。车上的人们都醒了,加入到她的呼叫之中。一车的人都挤在一边,兴奋地朝外面望,还有人吹口哨。很快,我发现那茫茫的原野上,有个人正骑马向着汽车奔驰而来。
我看清了,那是一匹枣红色的马,那马在东方朝霞的照耀下正如一束霞光,奔腾跳跃,好像从天而降的天神,驾驭着风轻轻掠过地面。司机老王把车停下,眯着眼看越来越近的“一骑红尘”,嘴里喃喃地嘟囔着:四兔,简直就是一只野兔子……
被叫做四兔的骑马人越来越近,越近越真切。不少人已经跑下车,手舞足蹈。车上的老女人仍在挥手尖叫,精神十分饱满。那边的四兔也在向人们打招呼。吆吆喝喝的喊声在空旷的原野向四面八方扩散。
我没见过这样热烈的相见方式,不过是一次简单的路遇,彼此竟显露出如此真挚的欢愉。我想,我为什么不是四兔,我为什么不是车里的任何一个人,我应该真诚地欢迎和被欢迎,这该是不难。
四免骑着马来了,四兔是个军人。
人们围着四兔说话,有汉语有藏语,四兔一律撇着河南腔回答,也没有谁说听不懂。四兔交给老王三封信,让他在吉瓦乡给发了。老王指着我说,让她在尼玛发吧,何必多转乡里那一道手。四兔说也好,就把信给了我。连我是从哪儿来的,姓甚叫甚也没问。
四兔好像也再没什么要紧的事情。他是昨晚十一点从哨所出发往这里赶的,从十一点到现在,整整跑了七个小时。七个小时是多少公里,我算不来。我很想和四兔说说话,可四兔有点忙不过来。老王催大伙上车,说再晚了他就赶不上丈母娘的酒宴了。四兔跑到我邻座的窗下,老女人俯下身去,将四兔要的东西递了出去,把脏脸在四兔脸上挨了换,四兔在老女人的耳边叽叽咕咕说了许多。老女人开心地笑了……
我说,四兔,你怎么叫四兔呢?四兔说,俺姓司徒,在这儿就被叫成了四兔,四兔就四兔,大家的理解就是四兔,其实叫啥都一样,顺嘴就中。
四兔骑上马要回去了。汽车继续向西开,四兔打着马往北走,很快就看不见了。
东面脚下的太阳已经喷薄而出,那是大地与苍穹的美丽衔接,万道霞光衬托出高原清晨独有的辉煌,一下变得很美好。我转过脸去看那老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她又进入了梦乡,窗外吹进的风,替她梳理着那头蓬乱的发。
一时,我忘记了自己是为何而来。
武生
张国平
剧团解散时,大家都心情沉重,女演员们掩面哭泣,男演员也多半躲在墙角抽闷烟,眼窝湿湿的。可侯三没哭,也不能哭。侯三演的是武生,都是铁打的角色。男儿有泪不轻弹,更何况英雄豪杰。
就不信,茄秧上也能吊死人侯三发出一声感慨。侯三出门时拿走了一把刀,那把道具刀已陪伴他多年,每次提刀登台侯三便豪气满怀。侯三舍不下那把刀。
枝头的枯叶半死不活,秋天的气息已很浓了。侯三看渐渐远离了剧团,心里顿然虚了,虚得如团棉。其实侯三对未来也没底儿。
剧团虽属三流,演员们待遇也不高,但有它在毕竟是个寄托,现在突然散了,便仿佛一座靠山蓦然坍塌了。
侯三的老婆是一家超市的财务主管,自从她从收银员升为财务主管后,她的脸顿然肿得不行,对侯三指桑骂槐,剧团解散的事让她知道了,准又一阵狗血喷头。家不能回,侯三来到濮水河岸的草地上一躺,捧着刀唉声叹气。
太阳少气无力斜到西天,侯三挥刀砍了一阵树枝才慢慢把气消了。解散的事女人迟早会知道,得尽快找份工作,这样才能堵住她的嘴。理清了思路,侯三提刀回家。
哟,长出息了想杀人呀老婆看到侯三手里那把明闪闪的刀,口气里满是不屑。
我的祖奶奶,借八个胆我也不敢动你一指头啊。侯三说,刚接了一个新角色,拿回家练练。
练个屁!你看看你,有蹬三轮的挣钱多不侯三被老婆一下噎住了。每提到钱,侯三便像撒气的皮球,再没舞台上那份豪情了。
去招聘市场,侯三看到一块牌子,顿时兴奋了,牌子上写:招聘保安。可人家不要侯三,说是专解决下岗职工的。侯三的剧团虽不算草班儿,但也未正式纳编,侯三没有下岗证。这时被人拍了一掌,侯三回头看到一个很阔的人正对他微笑。那人问,找工作侯三点头。那人说,除了跟头你还会什么侯三说,会武功。那人说,耍一套看看。侯三便打了一套拳,虎虎生风。
那人便说,就跟我干吧。不过是试用,试用期内这个数。那人伸两个指头。那人见侯三吃惊得张大了嘴巴,就说,过了试用期,就是这个数。那人伸出一个巴掌。侯三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优厚的待遇,笑得嘴角咧到了耳朵上。于是那人便成了侯三的老板。
老板让侯三当保镖,只站在门外,屁事没有。侯三见进出的人都很神秘,插嘴问,咱公司做啥生意老板脸一沉说,别不懂规矩,在这里要有眼也无眼,有嘴也无嘴。该看的看,不该看的不看。该问的问,不该问的别问。
侯三忙闭嘴说,老板,我记住了。
有天老板让侯三坐他的车办事,还没到地方便被人截住,侯三迷迷糊糊被几个彪形大汉绑架了。侯三虽有些功夫,但恶虎难抵群狼,侯三被推进黑乎乎的地窖。
说,你们老板住哪里怎么联系侯三被打得遍体鳞伤,遭人盘问。侯三的嘴上像沾了封条,一个字也不说。反复多次,侯三死去活来,愣是没吐一个字。那帮人恼羞成怒,将侯三关在地窖里,一连三天不给饭吃也不给水喝。地窖里阴冷潮湿,侯三昏死过去。
侯三看到地窖口闪进一道亮光,朦胧中下来一个人。侯三吃惊,下来的是老板。侯三胆怯地说,你也被抓了不是我说出去的。老板笑了,说,你小子够意思,安心养伤吧。侯三问,你怎么知道我被藏在这儿老板说,以后你就明白了。
侯三几天便好了。那天侯三突然看到一个绑架他的人,才明白,原来是老板考验他。妈的!侯三咽了口唾沫。
这天侯三陪老板出门,老板一脚踏坏了一卖艺瞎子的二胡。瞎子死抱老板的腿不放,非让老板赔。老板很没面子,对侯三吼,踢翻他!侯三见瞎子可怜,便掏钱,却被老板打在地上。老板说,我是随便赔钱的人踢翻他!一分钱也不给。侯三犹豫着不肯动手。
老板失望地过来拍侯三的肩膀,又掏出一沓钱说,你可以走了。为什么侯三吃惊。老板说,你考试不合格。
妈的。侯三接过钱朝瞎子走去。侯三把钱塞在瞎子衣兜里,拍他肩膀说,伙计,拿着。
侯三转身离去,头仰的老高。
是时候关闭你的上帝视角了
王梦影
⑴和颐酒店遇袭女性,衣着得体,遇事冷静,还是遭遇了质疑:怎么这么晚回房间?上个月,一位母亲在电梯里阻止男子吸烟,被拳脚相加,却遭微博红人怒斥:“怎么做母亲的?不能忍气吞声么?”本月初,一位中国旅日女留学生在家中遇害,嫌疑犯是她友人的同居男友。据被害者母亲陈述,凶手有家暴倾向,友人不得不向遇害女生寻求庇护,借住家中。这位姑娘仿佛已经无可指摘了。可她似乎仍有“不足”之处:怎能如此善良?警惕心呢?
⑵在每一起事件中,不幸已经发生,公众讨论无法弭平伤害或挽救生命。它的意义在于警示:未来避免悲剧重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⑶可是焦点往往偏移了。“键盘侠”常常分成几派,争论受害者是不是还有改进的地方。更糟的是,对受害者的审视会变成某种暗示,从键盘上蔓延到人心里,内化成为整个社会心理的一部分——成为受害者是羞耻的。受害者有罪论并不新鲜。自1965年威廉·莱恩提出这个名词开始,不公正的社会文化就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围观者的头脑,让他们下意识地认为受害者有罪。
⑸当事件已经发生,过程已经了解,这种找寻似乎非常容易得到答案。身在其中的人总是显得漏洞百出。就像我躺在柔软的沙发里抱着爆米花,对着恐怖片里的傻白甜不断痛心疾首:门口就是怪兽啊,半夜三更听到响动,出去看个啥!我看到那个人进地下室了,你就别跟着下去了!如果是我的话,一定能活到片尾。这个逻辑似乎是通顺的,因为我们开着上帝的视角。
⑹当我们俯视受害者,他们似乎总有可以提高的地方:犯傻、心软、莽撞……但当自己置身真实世界,没有上帝视角,无法看到事态发展的进度条,不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再也不能够辨认每一个路人的忠奸,我们发现,这个世界太复杂了。简单的逻辑尽管方便,却通常并不可靠。我们站在当事人的位置,不一定能做得更好。
⑺其实,我们的安全感或许根本就找错了方向——约束受害者再严厉也是没用的。
⑻用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能量,完全可以用来追问和督促——被诈骗者利用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公共场所的监控和警察的及时反应如何到位?遭遇家暴的妇女有没有更安全的求助机构?
⑼今年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上,数十名高矮胖瘦的性侵受害者和歌星LadyGaga一起走上舞台,共同演唱“直到它发生在你身上,否则你不知道我的感受如何”。当时的副总统拜登介绍他们时这样说:“他们不断问自己,我做错了什么?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没做错。”
⑽不幸永远在发生,之所以没发生在我们身上,或许绝不是某种优越,只是幸运而已。下一次,关闭上帝视角,像凡人那样去参与公共事务,会是更积极的态度。
二十年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道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大道两头远望。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几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英雄
张海震
(一)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晶亮的眸子中全是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颗滋滋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出去,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朦胧中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显得那么亲切。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二)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地笑,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什么话。
(三)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懵懂地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钦佩。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四)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五)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里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他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涌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她含着泪眼坐在台下仰望。
喀布尔人【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
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编者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千—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地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嚷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笑了:“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帐,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受,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煦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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