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应该谴责的是不牵绳、不捡屎、放任自己狗咬人的饲主,本来应该推动立法、执法去规范这些不良饲主,现在却变成所有的宠物主人岌岌可危,没有人知道我们的毛孩子活动的环境是否安全。
训练师们纷纷义务开课,教大家怎么教会毛孩子拒食、戴口罩,散步时遇到紧急情况该怎么处理。这让丧到极点的我感到温暖,有人性如此恶毒,又有人性如此温暖。
废话不说,我是一个普通的律师,也是一个普通的宠物主人,我,也要从我的专业角度,为自己的狗发出声音,不能容忍他和他的同类生活在如此糟糕的环境之中。
没有灯火,我们点亮手中的烛光,哪怕是微光,也要为我们的毛孩子争取更好的生存环境。
一、投放有毒有害物质毒狗,涉嫌投放有毒有害物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以异烟肼为例,异烟肼对人有毒、对狗有毒,对刺猬、猫头鹰、隼、蛇、獾、狐狸等动物也有毒。所以投毒者,可能涉嫌以下罪名:
1、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有无行为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儿童、精神病患者捡食,会对人体有伤害,如果有狗捡食,狗会死亡,所以投放异烟肼的行为,危害了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就是公共安全。在实践中,有犯罪分子往鱼塘投放对鱼和昆虫有毒、对人无毒的物质,被法院判处投放有毒物质罪(判决书文号为(2016)川1126刑初83号,被告人姓名是吴建红,有兴趣可以去裁判文书网上找来看)。所以说,只要是投放危险物质危及他人财产安全,同样可以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就是不需要发生严重后果,只要实施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而且是重罪,起刑点3年以上。
【法条链接】
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毁坏财物罪。虽然我国目前没有对伴侣动物赋予特殊的保护,但狗总归算是主人的财产。因投毒导致狗狗死亡,狗狗的市价达到5000元以上,同样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多人、多次投毒、或者因投毒导致多只狗狗死亡,很容易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寻衅滋事罪。投毒者出于肆意挑衅的故意,投毒造成他人宠物犬死亡,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毁坏财物的价值只需2000元以上(基本上狗狗的价值都超过2千),起刑点一般是一年,量刑比故意毁坏财物罪要重。多次实施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7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我们的城市中,有不少的野生动物活动,比如鸟、刺猬、狐狸、獾等。如果有野生动物吃到投毒者的毒药死亡,而且野生动物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毫无疑问,就构成了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哪怕一只,也是构成犯罪,如果多只,就是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
不要以为珍贵野生动物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很多日常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动物属于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不要辩解我是想毒狗、我是不小心把这些要弄丢的。法律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傻,合乎理性的人不会把药物塞到肉里然后丢在草丛或树林里。只要你丢了,就是持有放任的故意,也就是间接故意。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涉嫌这么多罪名,最终量刑时,法律会从一重罪处罚,就是按照量刑最重的结果
二、遇到有人扬言要毒狗、在草丛或树林里遇到可疑食物,要有保存证据的意识
1、我们可以和物业沟通,确保小区所有的摄像头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
很多摄像头并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正常运行,所以可以和物业沟通,确保小区所有的摄像头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这样即使有阴暗的犯罪分子投毒,至少保证在摄像头区域范围内,可以记录下他们的嘴脸。
2、有人在群里发言表示要投毒毒狗,这还只是犯意表示,不属于犯罪预备。如果已经开始邀约其他人参与,可以视为开始寻找同伙,属于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1)保留他发言的证据(截屏,有条件可以携带手机去公证处做证据保全);
(2)向公安局递交控告书(控告书格式详见附件)2份,控告有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并要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其中一份上签收或出具受案回执,我们保存签收的那份控告书(一定要!)。如果公安局工作人员不肯签收,那么通过EMS邮寄的方式邮寄到公安局,并在邮寄凭证上标明控告书,保留已经报案的证据)。
(3)即使公安局认为情节轻微不予立案,我们也可以持续通过书面方式要求公安局展开调查,要求公安局制作笔录,通过让公安局传唤他制作笔录的方式,达到威慑潜在犯罪分子的作用。
(4)报警后如果警方不立案,控告人不服,可以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具体详见以下第三部分。
3、发现可疑食物,固定证据并报警
(1)固定证据。拍照、录像,然后用纸巾或塑料袋小心捡起这些可以食物,并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或直接拨打市民热线反映情况,要求对可疑食物进行检测,检测物质为异烟肼、乙酰基氨酚、咖啡因、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如果处于监控区域内,可以向小区物业要求查看视频录像,看是谁做这种行为,保存这些视频。
(2)经检测确实含有对狗有毒的物质,报警。实际投放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就已经是实施犯罪行为,不再是犯罪预备了。这时,即使不知道谁投放的,我们也可以通过书面控告书的方式,向警方控告有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要求警方立案,通过警方威慑犯罪分子。控告书同样需要警方签收或出具受案回执,自己保留签收件或受案回执原件。
(3)报警后如果警方不立案,可以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具体详见以下第三部分。
三、万一遇到宠物狗被毒杀的不幸情形(希望这只是不会发生的假设),保存证据,书面报警,公安局不同意立案就书面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万一的万一,如果不幸发生宠物狗被毒杀的情形,报警,让警方调查。
1、需要固定和保存的证据
(1)案发现场的照片、视频;
(2)宠物医院就诊的全部票据,证明为救治宠物犬的经济损失;
(3)宠物医院对呕吐物化验及生化检验结果,证明宠物犬确实是吃了有毒食物导致死亡;
(4)宠物犬就诊过程中的照片,证明受伤及死亡的过程;
(5)狗证(如有)、购买宠物犬的票据或相应证据,证明宠物犬的价值;
(6)宠物犬生前与控告人的合影,控告人为宠物犬购买的物品记录等;
(7)保存宠物犬的遗体,暂时不要火化和埋葬。
2、递交书面控告书报案,进入受案程序
收起悲伤的情绪,尽快向公安机关书面控告书(控告书格式详见附件)。要求公安局工作人员在控告书上签收或出具受案回执,保存签收的控告书原件。
受案后,主人可以与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沟通,礼貌,但坚定,就是要求马上固定证据,确认财产损失价值,对宠物犬遗体进行鉴定,明确死因。沟通的频率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第167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168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171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3、立案程序
公安机关受理控告后,经审查有两种结论,立案或者不立案。如果立案,主人收到立案通知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下面着重讲不立案的处理方式:
(1)要求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收到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向同级检察院、上级检察院同时发出《立案监督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申请立案监督。
(2)警方不愿意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实践中会发生这种情形),录音,明确已经督促过警方,警方不肯立案,向同级检察院、上级检察院同时发出《立案监督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申请立案监督。
为什么要抄送上级检察院?这很重要。因为同级检察院会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行使监督权,但是如果是上级检察院发函给他们,说你们去看一下。那同级的公安兄弟们,对不起了,我上级要求我做的,不是我为难你们。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四、最后的话
匆匆忙忙写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可能不够好不够完美,但写出来,提供给需要的人,才是更重要的。
这个社会对狗还不够友好,为了毛孩子安全的生活环境,我们在文明养犬之余,一定,要力所能及地捍卫狗狗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为这些毛孩子发声、不为他们做点什么,这个社会只会继续充斥着仇狗、恨狗的声音。
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为我们的毛孩子发出我们能发出的声音,才能不后悔,才能无愧于心,才能对得起他们的爱和忠诚。
往好里说,毕竟,那些阴暗如阴沟老鼠的人类,是没法体会和得到毛孩子无条件的陪伴和温暖。
以下是控告书、立案监督申请书的模板,匆匆忙忙写就,供大家参考。
附件1:
控告书(针对犯罪预备行为)
控告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罪名)
恳请公安机关对【姓名或网名】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予以立案。
事实与理由:
2018年8月8日16时48分,李四(网名为“我是神经病”)的男子在**小区业主群(群名为“业主一家亲”)公开发表言论,称“我看着养狗的就烦,必须要搞死几只狗,哪位兄弟愿意和我一起干?”网名为“僵尸”(真实姓名不清楚)的女子回应:“我知道办法,我们可以投毒,网上有很多教程。”
作为一名守法公民,控告人认为上述人员的言论已经涉嫌犯罪,他们有犯意、有预谋,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处于犯罪预备阶段。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他们的行为有可能对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并放任甚至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他们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导致宠物犬只的死亡,宠物犬只属于私人财产,因此他们的行为也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他们预谋毒狗的行为,意在挑衅稳定的社会秩序,制造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还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形决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从一重罪立案。
综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恶劣,无视国法,无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无视他人的私有财产,控告人恳请公安机关予以受理并立案,以威慑和制止犯罪嫌疑人的不法行为。
此致
***公安局
控告人(签名、捺印):
2018年8月9日
附:1、控告人身份证复印件;
2、群聊记录截屏;
3、公证书一份(注:如果有最好,没有也可以)。
附件2:
控告书(针对在草丛或树林中发现可疑食物)
恳请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予以立案。
2018年8月8日16时48分,我在小区的道路中散步时,发现草丛里有可疑食物,该事物中有白色颗粒状的药丸。为谨慎起见,我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并要求对该食物及药丸进行检测。经检测,该食物中含有****,对狗而言是致命的毒药。
控告人认为,这些可疑食物不可能无故出现在小区里,且该食物隐藏在草丛中,极易被宠物犬只或其他动物吃到,明显是有犯罪分子故意投毒。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投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有可能对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并放任甚至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他们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导致宠物犬只的死亡,宠物犬只属于私人财产,因此他们的行为也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他们投毒毒狗的行为,意在挑衅稳定的社会秩序,制造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还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形决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从一重罪立案。
综上,犯罪分子的行为恶劣,无视国法,无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无视他人的财产权,控告人恳请公安机关予以受理并立案调查,及时抓获犯罪分子,以避免犯罪分子再次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2、发现可疑食物时的照片、视频;
3、检测报告;
4、小区录像视频。
附件3:
控告书(针对已发生宠物犬伤亡)
2018年8月8日16时48分,我牵绳带着我的宠物犬**(品种为**,现**岁,成犬,市场价值为8000元)在**公园中散步时,我的宠物犬捡食草丛中的可疑食物。我感到很担心,直接开车带它到**动物医院,一路上它开始抽搐,到了动物医院后,医生实施灌肠术,并对呕吐物进行化验,发现呕吐物中含有**物质,对狗而言属剧毒。当晚,我的宠物犬**经抢救无效死亡。
控告人认为,这些可疑食物不可能无故出现在公园里,且该食物隐藏在草丛中,极易被宠物犬只或其他动物吃到,明显是有犯罪分子故意投毒毒死不特定人的宠物犬。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投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有可能对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并放任甚至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他们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导致宠物犬只的死亡,宠物犬只属于私人财产,因此他们的行为也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他们投毒毒狗的行为,意在挑衅稳定的社会秩序,制造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还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形决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从一重罪立案。
我的宠物犬陪伴我多年,它不是普通的动物,而是有精神寄托意义的伴侣动物,是我亲密的家人及伙伴,失去它后,我们全家备受打击,以泪洗面。犯罪分子的行为恶劣,无视国法,无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无视他人的财产权,控告人恳请公安机关予以受理并立案调查,及时抓获犯罪分子,以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2、发生可疑食物时的现场照片、视频(如有);
3、动物医院就诊证明(含挂号费、收费发票);
4、动物医院的化验资料(证明宠物犬死亡原因);
5、狗证(如有)、购买宠物犬的票据或相应证据;
6、宠物犬生前与控告人的合影,控告人为宠物犬购买的物品记录等。
附件4:
立案监督申请书(针对已发生宠物犬伤亡)
恳请检察机关行使立案监督权,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予以立案。
申请人认为,这些可疑食物不可能无故出现在公园里,且该食物隐藏在草丛中,极易被宠物犬只或其他动物吃到,明显是有犯罪分子故意投毒毒死不特定人的宠物犬。2018年8月9日,我向**公安局递交《控告书》,要求公安机关对上述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但是,公安机关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肯立案。
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投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有可能对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并放任甚至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他们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导致宠物犬只的死亡,宠物犬只属于私人财产,因此他们的行为也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他们投毒毒狗的行为,意在挑衅稳定的社会秩序,制造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还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形决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从一重罪立案。
我的宠物犬陪伴我多年,它不是普通的动物,而是有精神寄托意义的伴侣动物,是我亲密的家人及伙伴,失去它后,我们全家备受打击,以泪洗面。犯罪分子的行为恶劣,无视国法,无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无视他人的财产权,为此,我恳请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监督**公安局对上述犯罪行为立案进行查处,以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