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柴犬被撞伤却要狗主人负全责究竟是为什么?
附近停车场保安告诉记者,驾驶出租车的是位女司机,当时车是在机动车道上,特警赶来后就在那里救小狗,而牵引绳在狗主人手上。
盘龙公安分局栗树头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先把出租车引导到路边安全位置停放,之后找来工具将出租车保险杠撬开,大概过了2分钟左右,宠物犬被成功解救。经过宠物医院诊治,被撞的宠物犬并无大碍,只是受了皮外伤。
记者向盘龙公安分局栗树头派出所民警了解到,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是狗主人没有文明养犬。狗主人当时在人行道上逗狗,还没来得及拴狗绳,狗就冲进了机动车道内,随后与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相撞。
盘龙公安分局栗树头派出所民警黄泽林:“由于狗主人有错在先,造成了'侵权',所以后续车辆维修等赔偿事宜由狗主人和出租车司机协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派出所依法对刘某进行了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11月2号,记者也从栗树头派出所了解到,这一处罚也是最终的处理结果。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律师苏新:“由于狗主人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动物饲养要约束好犬只、要对犬只拴狗链拴狗绳的规定,导致了出租车司机财产权利受到侵害,司机可以基于狗主人这个侵权行为来主张赔偿。”
同时,昆明市也有出台了养犬的管理条例:如果把狗牵到公共场所是需要束上犬绳犬链,并且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来牵引。若未遵守这些规定,当狗对他人的健康或者财产造成了其它侵害时,是要进行一定赔偿的。
截止2021年11月2号,仅在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辖区,警方就办理了不文明养犬行为行政处罚25起,劝导干预不文明养犬行为5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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