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原平市的32名群众就被这些极具诱惑力的语句所蒙骗,辛苦攒下的18万元血汗钱打了水漂.....近日,原平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件。
案情简介
年近50岁的老查游手好闲,整天琢磨怎么赚钱,不过他想的却不是什么正道,而是歪门邪道。2022年2月的一天,老查找到被害人老王,谎称中铁某局招募出国务工人员,去阿联酋迪拜修建高铁站台,月工资2万元左右,托老王为其寻找愿意出国务工人员。
法院判决
原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中铁某局招募出国务工人员等事实,以办理护照和收取出国保证金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查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并退赔32名被害人共计185500元。
法条链接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6】32号)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的,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行政处罚的;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法官提醒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也充满着风险,不加以辨别的话,很容易就会掉入不法分子早已挖好的“坑”。高收入的“出国淘金”似乎成了打工者的梦想,而骗子正是抓住了大家急于赚钱的迫切心理,诈骗手段不断更新,套路逐渐升级,让人防不胜防。
那么,如果需要去海外务工,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1、寻找正规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
通过案例不难发现,每一桩劳务纠纷案件背后似乎都有一个不靠谱的“黑中介”。因此,找一家合法、正规、资质齐全的中介公司办理手续,是出国务工的前提和保障。
最简单的操作是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看有无“对外经营劳务”这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