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务处前日(26日)宣布,下周一(29日)起五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除了处理合资格人士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申请外,亦将处理合资格人士首次申请特区护照或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及回港证的申请。
五个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以及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
在新措施下,合资格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特区护照申请人,可透过上述内地办事处,递交其首次申请或换领特区护照申请,或以邮递、投递、亲身、经互联网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递交其申请至香港入境处。
在换领签证身份书申请时,身处内地的合资格申请人,可透过驻内地办事处亲身递交换领申请,或邮递申请至香港入境处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特区护照及签证身份书均可选择在任何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领取,
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
驻北京办事处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
邮编:100009
传真:(8610)66572821
电邮:bjohksar@bjo-hksarg.org.cn
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楼7101室
邮编:510613
传真:(8620)38911221
电邮:general@gdeto.gov.hk
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68号都市总部大楼21楼
邮编:200001
传真:(8621)63519368
电邮:enquiry@sheto.gov.hk
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三段1号国际金融中心二号办公楼48楼
邮编:610021
传真:(8628)82086661
电邮:general@cdeto.gov.hk
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4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