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媒体报道,9月14日上午,上海金山区一流浪狗在居民聚居区发飙,连续咬伤18人,引起居民们的惊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已成为众多市民日常生活的爱好,但宠物狗给主人带来欢乐的同时,由于饲养和管理失当,也给居民带来了不少烦恼甚至恐惧——凌晨,当人们还在熟睡时,一阵阵的吠声已吵得你再也无法安宁;早上上班途中,一不留神便踩到一堆狗屎;更有甚者狗咬人事件频繁发生,据调查,今年入夏以来,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平均每天接诊30例犬伤患者。浦东的浦南医院7月以来,平均每天接诊60-70例犬伤患者。而去年发生在上海的狗咬人事件达11.7万余起。因此,养狗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处置不当,还有可能引发人狗“战争”或者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狗问题已然成为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
啼笑皆非的养狗纠纷
日前,记者在一位朋友居住的小区内“欣赏”了一出闹剧:一男一女各自带着爱犬在散步,两条狗刚一照面立即兴奋起来,互相追逐嬉戏,没一会儿工夫就脱离了主人的视线,任凭主人千呼万唤,两条狗就是充耳不闻不显身。
等到两位主人找到各自的爱犬时,女的突然大呼小叫起来:“我的囡囡被你的狗强暴了!”男的有点不以为然,可女的却不依不饶:“阿拉囡囡还是处女呢,我根本不打算让它出嫁做妈妈,你为啥不管好自己的狗,真不要脸!”
边上已围观了好多居民,男的一听骂自己的狗“不要脸”,顿时怒发冲冠反唇相讥:“也不照照镜子,送给我做儿媳也不要,阿拉宝宝是纯真的苏格兰牧羊犬,哪能看上你的狗,还不是它骨头轻勾引阿拉宝宝啊!”自己的狗被骂“轻骨头”,女的有点歇斯底里抬起脚朝“宝宝”踢去,“宝宝”机灵地躲过袭击。男的见状也毫不示弱朝“囡囡”踢去。顿时场面混乱,有居民打110报警。
对于这种啼笑皆非的出警,民警也只能耐着性子劝导了一番,不料女的却提出“处女赔偿费”,甚至更荒唐地要到医院去检查“囡囡”是否已怀孕。民警见双方丝毫没有收兵的意思,便严肃地警告双方:在公共场所遛狗不拴住自己的狗,完全可以对你们进行处罚,你们还好意思吵架。围观的居民也纷纷相劝道:“是啊,为了两只畜生伤了人的和气不值得。”这一男一女一听有人“骂”自己的爱犬“畜生”,马上结成联盟一致对外,围观的居民一哄而散。
今年上半年,上海东北角的一居民小区发生一起毒狗事件。
一户住在底楼的居民养了一条藏獒,日夜狂吠不宁,有居民上门告状,无奈主人蛮横无理败下阵来,大家只能敢怒而不敢言。一日,藏獒楼上新搬进一户人家,窗口下面就是底楼的院子,女主人不堪吠声骚扰,又奇怪周围居民竟也“相安无事”,经打听才得知狗主人颇有来头。
于是,新来的居民写了一封举报信,挨家挨户要大家签名。然而,举报信寄出去后如石沉大海,藏獒依然故我每天狂吠不止。“我现在退休在家里,白天它能叫上一二个小时,我简直要精神崩溃了。”为了躲避这条狗,有居民已经考虑卖房子搬家。
一日,居民们一觉睡到自然醒,好生奇怪:今天怎么没被狗叫醒?正在纳闷时,只听得狗主人撕开嗓门大骂——原来藏獒死了。过了些日子,有居民在传言,藏獒是被人投毒毒死的。这起无头案最终也没查出个结果,小区虽然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但邻里之间的关系从此更加紧张了起来,人人都被怀疑成“投毒分子”,而人人都害怕哪天遭报复。又过了些日子,这户人家又领回家一条藏獒,宁静的日子再次不复存在。
狗仗人势耍特权
在众多的“人狗战争”中,狗咬人的后果尤为严重。但是,狗咬人后怎么处理,由谁来处理,似乎成了一个难题。
上海市曾于1997年颁布过一个《犬类管理办法》,其中第21条规定:“犬类咬伤他人,犬类饲养者必须将犬送往指定地点限期留验。在留验期间发现系狂犬或疑似狂犬,一律由留验单位击杀,犬尸深埋或者销毁。”《办法》第26条第6款还规定:违反本办法第21条规定的,对饲养者处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但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却几乎成了摆设。
今年7月19日下午,家住上海青浦区中海翡翠湖岸4岁的小翔由保姆带着在小区里玩耍。突然,邻居家的一条狗上来就咬,顿时,小翔的腿上流出了鲜血,他惊恐万状大哭不止。小翔即刻被送往医院就诊,在对小翔注射完疫苗后,疾控中心开出了一张《伤人犬留验送验单》,要求小翔的母亲通知该狗的主人立即将伤人犬送到犬类留验站作为期14天的留验,检疫是否患有狂犬病。当晚,小翔的父母与狗主人商定,第二天送狗去留验。
然而,第二天狗主人却爽了约。在当地警署的协调下,双方终于坐到了一起,但狗主人坚决不同意送狗去做留验。调解民警拿出《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告诉狗主人,狗伤人后必须要留验的。没想到狗主人傲慢地说:“不要给我看,我死也不会让我的狗去检查的,我花了钱办了狗证,你们警局就是这样保障我的狗的?我要向美国领事馆报告。”原来,这是一美籍华人。记者去采访时,小翔的母亲依然情绪难控:“我当时气得发抖,狗主人还说‘实话告诉你们,那里面不是我的狗能待的地方,晚上,我都是抱着它睡觉的。至于你的孩子是否得了狂犬病完全可以到医院去检查,干吗非得查我的狗,我不在乎钱就是舍不得我的狗。’”作为一名母亲,小翔的母亲很难理解对方的态度。
记者了解到,这条狗已不是第一次咬人了。今年4月22日,该小区的保安在巡逻时也被它咬伤,狗主人只赔了500元打针费了事,也没有将伤人犬送去留验。
记者在接到小翔母亲的投诉信后,当即联系了经办民警要求采访,经过一番周折,采访到了青浦公安分局,经办民警对这位“外国人”的言论已经“记不清”了,他说:“我们去咨询过了,验狗有无狂犬病不一定要留验,通过采血也可以的。所以,狗主人已经带狗去市动物疫情控制中心做了采血检测,检测报告已送到被害人手上。”
而小翔母亲说:“报告上只是检测了狗身上是否有寄生虫,并没有检测狗是否有狂犬病。”
记者问被采访的民警:“像这类不愿意将咬人的狗送去留验的主人,是否可以对其处罚?”回答是肯定的,但青浦公安分局表示,《犬类管理办法》的目的就是构筑和谐社会,还是应以教育为主。现在,小翔常常在半夜惊醒哭闹不止,小屁股上已留下了好多针眼,他母亲既心疼又忿懑地表示:“一定要为儿子讨回公道,为中国的法律讨回尊严。”
中国的狗会咬人,外国的狗同样也会咬人,但处理的方法却有所不同。据记者了解,在美国,如果发生狗咬人,有关部门将对咬人狗击杀,而这类咬人的狗品种将被禁止作为宠物犬豢养。
上海犬类管理法规已指日可待
9月11日,上海市人大邀请各新闻媒体召开关于犬类管理等立法前期报告的通气会,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犬类管理立法研究课题组组长丁伟向记者介绍,现行的《犬类管理办法》只是政府的规章,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以及执法力度都有待完善,尽早出台犬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其必要性是毫无疑问的。
当然,不能将“立法”片面地理解为禁止养狗,因为当前的社会是个多元化的社会,必然也会有多元化的诉求。曾有统计显示,喜欢养狗和反对养狗的人群比例是5:5,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的诉求,是本次立法调研的主要内容之一,法律应向弱势群体倾斜,不养狗的人群无疑是本次立法的弱势群体。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只凭借良好的立法主观愿望,更应注重社会效果,所以,立法的门槛不宜太高,太高势必造成执法难度。如果一部法律没有可操作性,充其量只能算是一部观赏性的法律。
有记者提问,本次犬类管理立法除了罚款还有其他处罚吗?丁伟强调,要正确理解行政处罚的作用,犬类管理的立法是社会领域的立法,它是道德和法律相互交织的,所谓该处罚的行为都是些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主要靠养犬人的道德自律,处罚不是万能的,大家不能期望太高。
文明养犬人法同进
要真正实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仅靠一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提高养犬人的文明素质。狗是人类的朋友,有人喜爱狗本无可厚非,如果说养狗是一种爱心的体现,那么这种爱心仍应以人为本,不能偏离轨道。
在上述人狗“战争”中,狗咬人的后果最为严重。但真正按照《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自觉将咬人狗送往指定地点作限期留验观察的却寥寥无几。对于这类现象,究竟由哪个部门管理,执法主体是谁,是否具有强制执法的必要,根据现行的《犬类管理办法》规定,成立由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参加的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对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的,由公安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处罚。在上述小翔被狗咬事件中,疾控中心开具的《伤人犬留验送验单》上明确载明:“逾期不送者,后果自负。”
作为犬类管理执法机关,开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伤人犬留验送验单》后,是否应该有后续的执法保障?当然,根据《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的可以处以罚款,但罚了款后是否就可以免除“留验”了?
据有关专家介绍,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15年,即使打了疫苗,也仍然存在防疫失败的风险,还有望本次立法予以明确法律救济手段。诚如大家所希望的,“一部好的法律不仅限于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