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规定,年满21周岁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是不具备此资格的。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所以没有配额限制。
一、签证类别
IR-5为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类别,属于近亲移民第五类别,没有配额限制,不需要等待排期。
二、申请资格
在该类申请中,美国公民是申请人(Petitioner)/赞助人(Sponsor),美国公民的父母为受益人(Beneficiary)。
美国公民:21周岁及以上,具有经济担保能力。
父母的定义包括:
1.亲生父母
2.养父母,养父母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收养关系必须是在养子女16周岁以前就建立
(2).养父母作为养子女的合法监护人已满两年
(3).养父母与养子女至少同住两年
3.继父母:继父母必须在继子女满18岁前就已结婚
三、申请流程
2.收到I-797批准通知;
3.移民局将案子转到国家签证中心(NVC);
4.NVC受理案件,发送缴费通知;
6.NVC完成预审,将案件转到海外领事馆。对于中国大陆的申请人而言,将统一转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由广领馆对作为受益人的外籍父母进行背景调查;
7.面谈前一个月左右领事馆通知受益人体检和面谈;
8.移民体检;
9.受益人参加领事馆面谈,美国申请人可以不用出现;
10.面谈通过,获得移民签证,6个月内赴美报到,一般30天内将收到绿卡。
四、注意事项
1.公民申请父或母移民是两个单独的申请案,即公民申请父或母任一方移民时,另一方不能跟随移民,需另外提出申请。
2.被美国公民收养后,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后,不能再为亲生父母、亲生兄弟姐妹申请移民美国。
3.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可以在入境超过90天后,申请I-485调整身份;由于没有移民配额的限制,可以同时向移民局提出I-130和I-485申请,经移民局面谈后批准获得绿卡。
4.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该美国公民年满18周岁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建立父子/女关系,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移民法要求。
5.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是其亲生父亲,但是并未与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为生父申请移民。例如在美国公民18岁前,生父已经成为其合法监护人,或者在美国公民未满21岁未婚状况下,与亲生父亲保持真实的父子/女关系。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人:申请信、I-130表格、公民证、护照、出生证;
2.亲属关系证明:
(1).申请人是受益人的婚生子女,需提供子女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2).申请人是受益人的非婚生子女;
A.受益人是申请人的亲生母亲,需提供子女出生证等;
B.受益人是申请人的亲生父亲,需提供子女出生证、子女所在州或国家的法律证明、医疗或保险记录等;
(3).申请人为受益人的继子女,需提供前婚姻离婚判决书、继父(母)与生父(母)的结婚证件等;
(4).申请人为受益人的养子女,需提供养子女的户口本、学校成绩单、医生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