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签订有关的合同并认真了解合同各项条款和规定
通过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直接雇佣赴其国外工程项目工作的,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的合同必须包含以下条款,以确保在国外工作期间的待遇和权利:
(2)合同期限;
(3)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5)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6)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
(7)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8)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
(9)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
(10)发生突发事件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
(11)违约责任。
(3)应确认是否按合法途径办理出境手续。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都是非法的。国家严禁向境外赌博、色情等行业派出劳务人员。
(4)应确认有关费用的支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出国务工人员只需承担出国体检费,适应性培训和护照签证费。外派劳务企业可向出国务工人员收取不超过国外工作期间合同工资12.5%的服务费。
四、在国外与雇主发生劳资纠纷后应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发生纠纷后,可要求外派劳务企业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雇主进行交涉协商处理。外派劳务企业不提供协助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投诉。如直接受雇于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可向其国内总部或其总部所在的省(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投诉。
五、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目前除一些需要特殊技能的工种外,出国务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只比在国内同样工种的工资收入略高,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工作。
(2)国外有些地方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非常艰苦,并存在着恐怖主义、社会治安及各类疾病等风险。出国务工人员必须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掌握必要安全常识,增强在事故发生时的应变和应对能力,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出国务工人员对自身能力要有清醒认识,找准自身定位,做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的工作,切莫好高骛远,防止受骗上当。
六、如发现有企业或个人非法从事外派劳务业务的,可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举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