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等到来生,来生或许我是玫瑰,她是烂泥,所以我要我的玫瑰在今生今世开的无比绚烂、艳压群芳。
一、带哈八狗的贵妇
一辆黑色奔驰呼啸而来,然后在广场上徐徐停落。这就像是一支大型交响曲在接近尾声的那一刹那,所有华美的乐章都在指挥手里的那根小小的棒里慢慢隐去,直到最后一个音符消声灭迹,观众起身热烈鼓掌,我从大奔里风度翩翩地走出来,一大帮歌迷疯狂尖叫,她们蠢蠢欲动,想要挤破围在她们面前的栏杆向我冲来,我向她们轻轻地挥手。所有记者的相机闪烁不停,几个盛装出席的歌星向我抛来电光火石般的媚眼,我轻轻地一甩头,将她们的眼光杀死在距离我178厘米的地方。我对这些花瓶已失去了兴趣,或许某一个脸上有道疤痕或手心里有颗痣的女人还能引起我生理上的一些细微反应。我迈着雄壮的步伐走在星光大道上,遥望着那闪烁着圣洁光茫的金色殿堂。
“Cut!”我对自己混乱的思维喊了一声停。如果做的梦可以卖钱的话,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了,但是美梦在没有成真的那一刻是一钱不值,所以我现在还只是一个穷光蛋。
7点30分,微风徐徐吹过,送来阵阵桅子花的香味。这是我唯一能确认的一种花的香味,因为是唯一的,所以我觉得它是最香的。公园里人头攒动,我努力呼吸着这缺氧的空气。
7点58分,一只哈叭狗突然跑到我的左边,它的眼睛在夜色中乌黑闪亮。它深情地望着我,我奇怪地看着它,彼此在用心灵交流着。就在我抽完最后一支烟准备扔掉时,从台阶下面跑上一位女孩(或许是少妇),她焦急地抱起那只哈叭狗亲吻了一下她的头,然后亲昵地对它说:“丽萨,你怎么又不听话了,快点跟我回去吧!”在她从远处跑上来到抱起这只小狗的当儿,我一共眨了8次眼,并且每一眼看过去,她都是极度的美丽。就只是那种不可理喻的美,这就像火星人来到地球,我们都认为地球人是最美了,但一见到她,才发现以前自己的眼睛都白长了。
她抱起狗转身离去,我站起来准备跟上,突然指尖上接触到一种柔软的还带着点湿热的物体,而且我的鼻子还闻到了一股隐约的臭味。
“屎啊!小姐,你抱的那只狗刚才拉过屎!”我虽然很少说这么“脏”的话,但是为了避免她不被沾染上,我还是像见到鬼一样喊了起来。
她回转身来奇怪地望着我,然后仔细看了一眼狗的屁股。而在这时,我看见她胸部的衣服上绣着一朵花的那个地方也有那黄色的物体。她生气地站在那里,愤怒地看着我。也许狗拉屎在她身上并没有惹她生气,但糟糕的是被我看见了,这的确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为了减少她的痛苦,我恨不得把双眼挖掉或者假装自己是个瞎子,可是这是现实,我只好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餐巾纸递给她说:“你快点擦一下它的屁股吧,还有在你衣服上的那一点。”我指了指她的胸部。
她接过纸巾,动作优雅地擦干净狗屁股,然后若无其事地擦去衣服上的污点。我惊奇地看着她,她微笑着说:“这有什么脏的,小时候我妹妹还不是经常在我的怀里撒出尿来。狗和小孩都一样的,没有染上世俗的恶习,所以是不会脏的。”
我听了这充满哲理的语句,不禁点头赞同。其实仅我拥有的一点服装知识来看,她身上的裙子必定是某种国际名牌,并且上面缀满了水晶碎片,这使她娇小的身体散发出无比迷人的气质,而且有一种连我都不敢正视的高贵与典雅。
为了彻底消除这点肮脏带来的尴尬,她迫不及待地离我而去,消失在这迷离的夜色中。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站在那里跟自己打赌说:我敢百分之百保证,她一回到家就会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烧掉。要想某一个人永远不说话,唯一可靠的办法就是让他在世上消失。物亦然。
这就是我与女主角的第一次相遇,从渴望极度浪漫开始;以超越平凡现实结束。
二、发廊里的吸毒女子
7月19日晚7点12分,我来到“江滨”公园,沿四周绕了一圈,没有发现她的身影。
7月20日晚7点18分,我再次来到“江滨”公园,在每一人角落里寻找着她的踪迹,12点30分后,我悻悻离去。
7月21日晚7点58分,我又来到“江滨”公园,在她呼吸过的空气里寻找着她的身体,11点56分后,我无奈而回。
……
我用了我7个宝贵的夜晚,在此等待那个带哈叭狗的女人的出现,尽管我知道她再来的几率几乎是零,因为那天晚上并没有给她留下快乐的体验,谁都不愿意再去面对那个尴尬的局面。但这是我唯一的线索。任何一点蛛丝马迹,都可能是日后破案的关键,这是侦探书上说的。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有在案发现场再次遇见当事人。
8月28日凌晨2点半,我下班后背着吉他在城市里游荡,走到一间发廊的门口时,一个艳丽的红发女郎站在门外向我招手。我看了她一眼,她见我有点反应,就跑过来拉我,不可否认,她很漂亮,但我对漂亮而又淫荡的女孩没兴趣。我微笑地挣脱了她的手,准备向前走去,但在这时,我听到那个女的叫了一声“丽萨”,这个名字也足够吊起我的胃口,我回转身来进了那间发廊。
我没有见到那只哈叭狗,我看见了哈叭狗的主人坐在沙发上淫荡地看着我,我感到一阵晕眩,慢慢靠近她。“帅哥,需要什么服务啊?”她一把缠住我,我的心一阵猛跳,在幽暗的灯光下,我仔细地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脸上有一颗痣多了出了,而且眼神慵懒呆滞,一点也没有了优雅高贵的气质,这并不是她,我看清楚后松了一口气,心跳恢复正常。
我跟她上了楼,对于一个跟那只哈叭狗同名并且长得很像它主人的女人,我充满好奇,并且来了欲望,不可抑止。
“你喜不喜欢养狗啊?”我褪去她的乳罩,紧握住她那对雪白的双乳问道。
“养狗?先生你好奇怪哦!”她把我衬衫的纽扣一颗一颗的地解开。
“我的一个朋友养了一只哈叭狗,你知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她冷漠地说。她对这些没兴趣,只想尽快完事。
“那只狗的名字叫丽萨。”我把她的长发撩开,吻她的脸蛋。
“什么意思?”她一把推开我,“你变着法子骂我很开心是不是?”她看起来有点气愤,脸色苍白。
我不想再去继续这个话题,一边想着那带叭儿狗的女孩,一边抚摸着丽萨。
忽然那个女的一阵痉孪,全身抽畜。她用双手抱住自己的身体蜷缩在床边的角落里,双手撕扯着自己长长的黑发,神情恍惚地说:“快,我要抽烟,我要……”她胡乱地穿上衣服,挣扎着向门口走去。
我赶紧一边穿上衣服一边对着楼下大喊:“喂!快点上来扶她一下,喂!快叫一个人上来啊!”
一个黄发女孩跑上来把她扶进洗手间,我下楼后,愤怒地对老板娘说:“你们这算什么呀?难道不知道她吸毒吗?我操!”
“对不起,老板,实在是对不起,我们也不知道她是这样的啊,要不,你再换一个吧。”老板娘一脸假笑的对我说。
我背起我的吉他对着屋里的人说:“别让她再干了,那会害死她的。”我丢下200块钱,扫兴地离去。
三、英雄救狗,再次相遇
夜,并未沉睡,街上灯火灿烂。
我伸出手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盒,发现烟已抽完,我四下扫了一眼,看见街对面有一家香烟店,我背紧吉他准备横穿马路走过去。
只一瞬间的事,街对面跑过来一只小狗,而我的右边一辆黑色奔驰呼啸而来。见到这一幕,我来不及思考,本能促使我扑过去想把那只流浪狗抱走。
“砰”的一声,我被撞倒在地;吉他碎成两段;小狗完好无损。我摸了一摸头,发现上面已开始流下鲜血。
车上的人急急跑过来,她扶起我的身体,颤抖着声音问我询问我,我睁开眼睛,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没想到这便是我和女主角的第二次相遇。
“你没事吧,我送你去医院。”她快速地把我扶上车,汽车发动后,握方向盘的手还有点颤抖。
“皮外伤,我没事的,你不要太紧张了。”一看到她,我内心的激动已把身体的疼痛掩盖了。
“你为什么那么傻,你以为救一只小狗很英雄吗?”她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眼神有点暧昧(这也许是我在神智不清下产生的错觉)。
“喂拜托你好不好,什么英雄不英雄啊!我可不稀罕当什么英雄。”我说完后感觉头上的血还在往脸上流,就用舌头去舔流下来的血,才发现血确实有点咸。
“我家到了,你在前面那个路口停下来吧。”我不想去医院,因为凭我的经验,一个善良的女孩看见我这种情形应该会陪我上楼帮我包扎的。
“这怎么行呢?你的头上还在流血呢!”
“你快点给我停下,我不想再重复第二次。”我火了的声音洪亮而有力。
“她看了我几秒钟后终于还是停了下来。”然后把我的手臂放在她的身上说,“我扶你上去吧。”我没有推却,打死我也不会推却的。
我的房间凌乱不堪,还散发着难闻的各种劣质的香水味。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自己以前的生活是多么的荒唐,即使以前所有的女人的魅力加上去再乘以她们的岁数,也比不上她的一个指尖。她的双手在我头上包扎着,仿佛是在完成一件艺术品。我痴痴地看着她那轻柔优雅的动作,像是在欣赏一场画面精致的电影。
“我想你是一个很喜欢小狗的人吧!很少有人能像你这么勇敢了。”她再次提起我的壮举。
“呵呵!你真会开玩笑。”她微笑着说,那神秘的微笑跟蒙娜丽萨有一拼。
“你是一个吉他手吧,你的生活是不是很酷啊?”
“混碗饭吃而已。唉!现在我的吉他都碎了,要不然我可为你表演一首的。”其实我只想暗示她为我买一把吉他,因为我快没钱了,而且也不过份啊!我想起了她的大奔;想起我坐在奔驰车里开往星光大道那个梦,她也许是我一生命运的转折点。而娶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做老婆,是我实现梦想的开始。我一边打着我的如意算盘,一边“嘻嘻”地傻笑起来。
“你在笑什么啊?是不是还在想那天的狗屎啊,请你彻底地忘掉它好吗?”
“小姐,如果非要提起那只狗的事,我可否问一下,你有没有看过《带哈叭狗的女人》这篇小说?”我想起契诃夫的这篇小说,一直弄不明白老契在一个爱情故事里为什么要把一只哈叭狗扯进去,如果把这只狗换成猫、鼠、猪、兔或者干脆把它去掉,我想一点都不会影故事的发展的。
“带哈叭狗的女人?真的有这样一篇小说吗?这是讲什么的啊?”
“我也忘了,我…..我跟你说,我提起这件事只是想提醒一下,你总不能让我一直叫你小姐或者是带哈叭狗的女人吧!”
“我叫陈雪凝啦,你如想说什么话麻烦你直接一点,不要绕来绕去的,搞得好像一部电视连续剧一样。”她跟我只呆了两个小时,说话就变的很有我的风格,真是佩服佩服!
“那你在那以后又想些什么呢?”她也真够古灵精怪的,这点细小的漏洞都被她抓住了。
“从那以后直到现在,我一直都在想着――吻你!”我凑上刚尝过鲜血的嘴唇…….
如果各位一定要我把省略号后的事情讲具体一点而且想看到一些刺激的事情的话,那我只能说抱歉了,对不住各位的想像力。我把嘴唇凑过去,她一把推开我,然后愤怒地离去。而我身子向后倾斜,仰倒在地,鲜血再次从脑部细胞渗出,流进我的嘴唇,这一次的比上一次的更咸。
四、你,最盛放的玫瑰,流芳百世,怎可瞬间枯萎。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大约有四件:1、孙悟空在面对白骨精的时候发现丢了金箍棒。2、李寻欢在遇到情敌时摸了摸口袋才知道飞刀在昨天晚上用晚了。3、贝多芬在和爱丽丝谈恋爱时穷的买不起一架钢琴。4、我的吉他在“身心俱裂”后难以再复原了。
不知道前这三位老兄在面对痛苦时有什么妙计。我只知道我的痛苦只维持了一天,陈雪凝就买了一把吉他送给我。当我从她手中接过吉他的那一刻,我的痛苦又升华为极大的幸福。
“这把吉他怎么样?我对乐器不怎么懂,所以挑了一把最贵的买给你,应该可以配得上你吧,吉他手先生!”
“我的大名叫林家恒啦,你记住哦!可不要忘了。”我拿起吉他后接着说,“配不配,得我试过才知道。”我把弦调好后插上音箱,开始弹唱起以前唱过千百次的一首歌------烂泥:
你,最盛放的玫瑰,流芳百世,怎可瞬间枯萎。
我,会为你躺下去,全身贴地,方使你企得起…….
愿可做你,脚下那堆烂泥,来守护你,我没理身上那污秽。
别轻视我,纵是这种烂泥,能滋润你,耗尽每分让你艳压一切。
这首歌唱完后,我发现我自己都被打动了,掌声、应该掌声如雷啊,我凝视着陈雪凝,期待着她的双手抬起来再拼命地左手拍打右手。
“你唱的是什么鸟语啊!你不会国语歌吗?噢!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唱的很滥,怕献丑是吗?”她的样子天真的像我小学时的同桌。
我微笑着沉默,如果别人能够笨得像她那样可爱,我大概总是保持沉默。
“你今天有空吗?可不可以陪我啊?”陈雪凝一边抚摸着那颗翡翠鸡心项链,一边低下头问我。
我最欣赏的就是她总是能够说出我心底想的话。她驾着黑色奔驰载着我穿梭在城市的天空下。我的脑袋开始出现某种幻觉,仿佛我们是向着星光大道开去,去出席一场盛大的颁奖典礼,我是一颗耀眼的新星,璀璨夺目的光茫掩盖了所有暧昧的目光。
五、梦中的婚礼
夜,与黑色结合后,呈现出一种神秘而撩人的性感。
林家恒像一个幽灵穿过了城市的丛林,回到了他沉睡过的房间。
开亮电灯,只见一个全身裹着黑衣的人蜷缩着躺在沙发上。她戴着墨镜,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已经死亡。
林家恒一个箭步冲过去,摇醒了沉睡着的人说:“雪凝,你怎么会在这里?”
陈雪凝摘下墨镜,眼圈被打的像一只熊猫的眼睛,只见她一把抱住她的肩膀,轻轻的啜泣声连绵不绝。
“谁欺负你了?你快告诉我是哪个混蛋,他哪只手打你,我就砍他哪只手!”林家恒伸过手去想去桌子上拿剪刀,以证明他的决心。
“你爱我吗?家恒。”陈雪凝凑上嘴唇在他的脸上游荡。
这不是逼我开口嘛!林家恒暗想:对于自投怀抱的女孩,他往往就说三个字:我I你。这是他惯用的伎俩,嘴张得比说“我爱你”三个字还要大,却为以后的分手留一个借口。
可是,这次他却没有脱口而出,而是经过了大脑的亿万次计算;杀死无数个没有用的脑细胞后才说:“我――爱――你!”声音喊得像狼嚎一样响亮,恨不得以前所有被她的女人都能听见,以此来证明他的真心。
“我也爱你。”陈雪凝用嘴巴封住他的嘴巴说。声音没有他来的震彻江湖,轻的像生病的猫在叫。
“能不能来点音乐?”林家恒扔掉衬衫后突然想起以前爱听的音乐来,他走过去开响CD机,里面流出一首优美的钢琴曲――理查德、克莱德曼演奏的《梦中的婚礼》。开着音乐作爱并不是他的习惯,他只是想以音乐来鉴证他对陈雪凝的爱。
六、墓碑前的痛苦呻吟
墓场里,两个女孩站在一处墓碑前。
陈雪凝放下手中的鲜花,对旁边那个长得跟她很像只是眉间多了一颗痣的女孩说:“熙绮,爸如果知道你今天成了一名优秀的大学生,我想他在上面一定会很高兴的。”
“姐,自从妈改嫁后,从小到大,都是你照顾着我,我现在快要毕业了,我想你以后可以不用那么辛苦为我赚学费了,等我工作后,我一定会好好的报答你的。”
“说什么傻话,我最大的欣慰就是有一个你这么优秀的妹妹!”陈雪凝端详着她妹妹说,“你瘦了,而且还这么憔悴,学习很重要,也不要累坏了身体啊!”
“姐,我……我会保重身体的。”熙绮勉强挤出一个向笑容,忽然只见她双手捂住胸口,难受地呻吟着,她感到身体里好像有一把刀在绞着她。
“熙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啊?”陈雪凝上去扶住她,只见她脸色发表,极度虚弱。
“我、我没事,姐。”她说完后像一个疯子一样撕扯着自己的头发,然后倒在地上痛苦的打滚,到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就掏出藏在包里的含海洛因的香烟,颤抖着吸起来。
“熙绮,你怎么了,快告诉我,你到底出什么事了啊?”陈雪凝用力地摇着她的妹妹,痛苦地喊起来。
“姐,我……我对不起你,我被别人骗了,那狗杂种。”陈熙绮吸了几口后,开始有点恢复理智。
陈雪凝抱住她的妹妹,两个人失声痛哭起来,这哭声穿过树林之后飞向无尽的苍穹,深深地刺进她们死去的父亲的心。
栖在树上的两只乌鸦凄惨地叫了几声,展翅飞向暗黑的天空。
七、别墅血案
妹妹那哀怨而无助的眼神、痛苦而绝望的表情像一只蛆虫吞噬着陈雪凝滋润的心。
为什么黑夜过后还是黑夜,难道只能像一具僵尸一样永远见不到那雪白的阳光吗?
现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送熙绮去戒毒所戒毒了,这需要一笔钱,贫穷有时候也是一种毒。
她回到了那幢奢华的别墅,走进厨房,第一次全身心的投入进去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她带着期望坐在餐桌前,等待刀疤横的到来。
刀疤横的刀疤刻在脸上,呈一道弯曲的曲线,像是狗拉出来的一坨屎,没有一点规则。
他就是养陈雪凝的男人。今天是9月14日,他逢末尾有4的日子便来一趟这幢别墅。这是他逃避他那个黄脸婆的第四避难所。这样的房子一共有8幢,
陈雪凝只知道他是做珠宝生意的,赚钱比卯足了劲的人撒尿还快。
8点10分,刀疤横推门进来,他满面春风,像是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人,有一种死里逃生的快感。
“亲爱的,你终于来了,菜都快凉了,我还以为你忘了我们订好的‘死期’了呢!”陈雪凝充份施展出她的个人魅力。
“四期、死期,说的好啊,我死后都不会忘记在这个日子来看你的。”他狂妄地笑起来。好一个不怕死的英雄好汉。
“今天的菜不错,快说吧,需要多少钱?”刀疤横果然聪明,一张开嘴巴就闻出了“钱”味。
“我妹妹她生病了,需要十万块钱,能不能先借给我啊?”
“生病,生什么病啊,是不是爱滋病,拿我的钱去买花圈啊!哈哈哈……”刀疤横果然与众不同,讲的话闪烁不定,富有创意。
“你总爱开这样的玩笑,我跟你说真的,你给我钱,我一定会好好侍候你,让你觉得没有白给的。”陈雪凝尽量使自己显得性感一点,她解开上衣的扣子,用胸部去磨擦刀疤横的脸。
“钱我是可以给你的,但你会不会拿去养小白脸啊?”刀疤横的眼里放出狼一样的光茫。
“我怎么会啊!你也真是的,我妹妹被一个混蛋骗了,把她扔进了毒品的火坑。我妹妹是一个很坚强的人,我想经过一番努力,她一定会把毒瘾戒掉的。”陈雪凝边脱衣服边说。
“戒毒!?你他妈的脑子长瘤啊,拿我的钱去帮她戒毒,那我赚谁的钱啊?我操!这还真够创意的,这算什么啊,取之与民、用之与民吗?哈哈哈……”刀疤横的笑声如电闪雷鸣。惊醒了沉睡在荒野的孤魂冤鬼,如果现在刀疤横横尸街头的话,我想他们在阴间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八、就算是你身上的一粒灰尘,我也会把它当成珠宝来爱
一堆烂泥自从有了爱情雨露的滋润,竟在那贫瘠的身躯里长出一棵开花的树,树上的花开得堕落而娇艳。
我一边弹着吉他,一边想着这个粗杂的比喻。正在我三心二意的时候,听见有人在敲门,敲三下,停三秒,再敲三下,这是我和雪凝约定的暗号,我飞身过去打开门。
雪凝进来后,凝视着我的眼睛,一脸认真地问我:“你曾经说过你爱我对吗?”
“是啊,如果你现在想听的话,我可以再说一千遍、一万遍。”我从桌子上拿过一杯水喝了几口,准备背诵这三个字。
“如果我是一个杀人犯、一个妓女,你还会爱我吗?不要思考,马上说,我要听真话。”
“爱!怎么会不爱啊。”我脱口而出,然后紧紧地抱住她说,“我对着月亮发誓:就算是你身上的一粒灰尘,我也会把它当成珠宝来爱的。”这句深情的话说完后,我忽然发现我好像只是爱她身上的灰尘,而不是爱她的人,我连忙想改口,看她没有发现其中的玄机,便继续深情地拥抱。
“我是认真的,没有如果;没有也许,一切都是事实。”
“我也爱你,家恒,如果还有来生的话,我会嫁给你的,只怪我们相遇太晚,再见了!”陈雪凝说完后,泪流满面地跑出我的房间。
这句话像一颗子弹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我呆了几秒钟,然后跑出去问她:
“为什么要等到来生,来生我们都变成了坟墓里的一堆泥土,你教我怎么辨认你,怎么去爱你啊!?”
“如果你真的爱我,一定会找到我的。”这句话在人群上空回荡,久久不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