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亲笔签名的短期逗留签证申请表原件。
4.护照原件+护照前5页复印件以及所有含签证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
5.户口原件+所有包含申请人及家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和翻译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由上海,安徽,江苏,浙江主管当局签发)。如果身份证是由其他省主管当局签发的,则提供由上海,安徽,江苏,浙江主管当局签发的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7.在华居住的外籍人士: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10.往返飞机票订单的复印件。
11.法国劳工局的许可证明(DIRECCTE)。
13.住宿证明(原件+复印件),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前往当地市政厅或警察局申请出具或由申根地区逗留期间的酒店预定单(含酒店地址和申请人全名)复印件(只接受法语或英语版,不接受中文版)。注:来回往返机票预订单复印件(只接受法语或英语版,不接受中文版),保险单原件+复印件和翻译件(只接受法语或英语版,不接受中文版)。
二、法国工作签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通过法国签证申请中心网页,致电呼叫中心,或本人亲自到中心获取详细咨询信息。
第二步:通过法国签证中心网页或致电呼叫中心进行预约。
第三步:在法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材料。(签证申请必须由申请人本人递交,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持有者除外。)
第四步:通过本中心网页或致电呼叫中心查询护照进度。
第五步:在法国签证申请中心取回您的护照(如事先要求,会用快递寄出)。
向面试官出示有关的材料,证明申请赴法国留学人员在国内有难以放弃的家庭及社会关系。比如可以展示一些与国内家庭成员、友人的合影照片,表明申请人热爱自己的亲戚朋友,将会回国和他们团聚。特别要说明,即使申请人认真准备了符合上述要求的全部材料,依然有可能被签证官以移民倾向为由拒签。签证官的职责就是要把非移民签证申请者从有移民倾向的人剔除出来,尤其是法国这样的非移**家。并且签证官他们依据自由心证做出判断,对拒签没有进行解释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被拒签,那么是无法从签证官那里得到被拒签的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