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华侨(指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国内公民,并且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时,他们需要一起前往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无法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他们可以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他们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在离婚时双方没有争议,他们可以向办理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出国人员(指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并且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时,他们需要一起前往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出国人员需要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
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夫妻双方都是出国人员,并且他们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在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时,他们需要一起前往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他们可以选择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者回国内办理离婚。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并且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时,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