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观视频当中,对直接税和境外人士应当征税,依然是这么表示的。中国人都要团结起来,而不是高级黑挑唆内部矛盾。
同时我们要注意到现在中国房价上涨的动力之一,就是对本国限购了以后,外籍的限购反而没有加码,外籍依然可以购买一套,香港人可以购买一套深圳的房子,而深圳人则要取得户口之后三年才能够购买,差别很大,不收他们税真的不公平!
就如曾有网友说:“我邻居的一个美籍的台湾人,前二年卖了我楼上的房子跟我聊,有什么方法可以把钱转出去?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05年从美国汇钱进来二十多万美金,现在一百多万美金卖了,钱要汇回美国,但美国要收她很重的利得税,我说你这钱是中国挣得啊,不用在中国交吗?她说不用,因为钱进来时有凭证。”对这类问题,一个就是中国应当对境外人士对等的征税,另外就是对境外人士的限购要加强,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对这个增值超过200%的,是要缴纳60%的土增税的,现在是减免的状态,对外国人,就不应当减免。
现在房地产市场炒得很热的话题就是征收房产税、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对于这样的税收怎样征收有各种不同的说法,著者认为在这三个税种的征收上首要的是要保护中国的核心利益,这就要针对外籍人士征收相应税种,而且为了反避税的需要,这几个的税收是应当是同时进行的。这里我们所指的外籍是具有外国身份或者外国定居权的人。
事实上这些税种的开征,负面影响也是很大的。征收房产税的结果是造成税收向最弱势的租房人群转嫁。中国古代历朝都是把税收附加的土地房产上,最后转嫁给贫农雇农,社会的底层不堪重负引致改朝换代。对房产税富人的承受能力强但转嫁能力也强,最后是老百姓每一个家庭都要承受,是加重社会负担的;征收遗产税与中国传统观念冲突极大,会阻碍老百姓努力创造的热情,同时如果老人把资产都消费的话,就如老百姓把存款都提取出来,等于释放出巨大的流动性(M2),对社会也是难以承受的问题;而资本利得税会极大地影响股市的运作,让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受到阻碍。因此对于这些税收的征收是要非常慎重的。
但如果对于外籍征收房产税、遗产赠与税和资本利得税,则是维护中国核心利益的举措,是维护国家财富的手段,对于中国老百姓的利益有百利而无一害,更不会阻碍中国经济发展,反而可以增加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
所谓“招商引资”优待外资,已经造成了实际上的国民歧视待遇,我们的高端人群愿意拥有外籍身份不在乎中国国籍,最关键的就是身为中国人没有享有到作为中国人的好处。在国外没有享受到中国国籍的好处还可以理解为中国的国力不够,但是在国内还是没有中国国籍的优势,那就有很成问题了。我们对于外籍征收特别的税收,就是要让全社会知道中国国籍的内在价值。对于引进外资的优待我们要讲信用难以取消,但是可以有其它合理合法的办法,税收首先对于招商引资没有什么不利影响,因为房地产、股票本身就不是我们鼓励外资投资的招商项目,而遗产继承更与投资招商无关。
中国对于外籍人士征收这些税收,还要看到外籍人士在其国外本来就是要面对这样的税收的,是没有区别的。而中国没有征收这些税费,实际上是对中国老百姓的一种福利补贴,即使是对于算作中国人的港澳台同胞,对他们的税收也是很低的。中国没有房产税的背后是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卖地收入大部分进入了城市基建领域,而国有土地的最终所有者应当属于全体中国人民,这里没有外国人的份!香港的城市基建是市场化的摊销在土地之中的,所以香港的土地费用远远高于中国内地。因此没有对境外人士征收房产税,实际上就是他们在侵占中国人的福利。
有人还会担心征收这些税种的话对于海外爱国华侨的不利,但是对于那些老华侨是没有多少国内房产的,而且离开国家多年祖辈已经不在,也不存在遗产税和赠与税的问题。而对于那些本来在国内赚钱取得海外身份并且一心让子女成为外国人的人,或者以海外身份在国内赚钱却不放弃海外身份的人,实际上早已经成为黄皮白瓤的香蕉人了,他们的思想极端外国化又满嘴外国话,内心比外国人还外国人,是看不起中国人的,他们成为外国买办、中介和经理人。历史上的华侨归国放弃海外身份是为了建设祖国投身祖国的未来,现在归国而不放弃海外身份的人是将来还要回到海外、是到中国渔利来的,对于这些人在中国攫取的利益我们当然应当课以重税。而对于那些移民中国的外籍人或者归国华侨,我们还可以把以前所征收的房产税、遗产税以及资本利得税进行退税,这样就可以在事实上鼓励海外人才放弃外国身份真正认同中国。现在中国的外国归国人员基本上很少放弃海外身份,原因就是中国身份没有给他们利益。
同时外国对于中国人的严格签证政策本身原因之一,就是所有的国家都知道中国的高端精英大多有外国身份,并且这些国家以此政策吸引中国高端精英持有外国身份,所以要改变这样的现状提高中国人的国际地位,改变我们自己的政策是关键,一个不优待优待自己国民的国家,如何能够取得国民的认同?而对于我们需要引进的外国人才,也可以如美国绿卡一样给与定居权,取得定居权的人就可以免税,这样中国绿卡在国际上才有价值,中国国籍才有价值。只有这样中国人才能有国际地位,要想让别人看得起你,你先要看得起你自己,保护你的国民,让他们有与外国人不一样的待遇。
税收上的差异造成的实际影响是很大的,著者曾有同学说要放弃美国国籍了,原因就是税收上的差异。因为在中国工作、收入在中国纳税了,而美国的联邦税由于有双方避免双重征税的约定可以免除,可是他所在州的州税是免不了的,他的州税有10%。对此我们可以看到税收在此也发生着调节的作用。因此在房产税、遗产赠与税和资本利得税上,优待本国国民是很重要的,而现在中国没有一条是本国国民明显受益的。
对外籍人士征收房产税、资本利得税的一个重大好处还在于可以对抗热钱在中国国内的活动。海外热钱涌入中国,不是简单地进入银行系统当存款,一定是要进行投资的,比较合理的投资方向就是房产和股市,我们针对房产的物业税和针对股市的资本利得税的结果就是要让海外热钱进入中国攫取的利润进入中国的纳税渠道。对于钻政策空子炒作攻击中国货币取得的灰色利润,我们可以选择的应对方案就从单一的有争议的处罚变成多一种征收暴利税的替代方案。虽然热钱可以想办法找拥有中国国籍的人代持,但是代持本身是有风险的,监管发现以后是有权课以重税并进行处罚的。
如果我们的税收都没有这样的规定,就会让热钱在国内更加肆无忌惮了,而这样的纳税要求也使得他们在中国要合法存在就必须申报纳税,因此就被纳入了中国监管的视野,热钱如果再像现在这样秘密潜伏就要承担逃税的监管和处罚,这样我们对于热钱的限制就有法可依了。这样的监管意义本身甚至超过了对于热钱的税收,因为我们可以预知他们的行动,防止热钱对国家的金融攻击。在当前热钱大举流入中国,人民币升值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将热钱纳入监管的同时,又将热钱炒作的利润予以限制和分流,对于中国的对外博弈,实在是大有裨益。
中国征收外籍房产税、遗产赠与税和资本利得税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防止资本外逃和财富外流。中国的房产税、遗产税对于有境外身份的人开征,最大的被征收对象群体不是出生海外的老外,而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移民海外的“假洋鬼子”,这些人在国内是有大量资产的,尤其是在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作用下,中国的富人群体到海外生育,造成大量富二代拥有外国身份,他们将来一定要到中国继承财产的,结果就是中国的财富大量外流,而对于境外身份人群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就可以在政策博弈上改变富二代的利益取向,降低他们持有海外身份的欲望。
仅仅是香港每年就接待4万名到香港生二胎的内地富人,香港还是我国领土,而内地富人去其他国家产子的一样也不少。到国外生孩子除了出生时的费用,每年需要往返办理手续等等的费用再计算起来养大孩子没有个几百万元的花费是很紧巴的,因此能够去海外产子的人群基本上都是有千万元以上身家的,这些钱在北京上海也就是一套豪宅的价值而已,因此身价千万以上的人群是不少的。而几万人在海外生育,他们的孩子以平均每个人将来要继承父母1000万元的财产来计算,中国每年外流的财富就将是几千亿元,这些财富是彻底的外流,与贪污、腐败、浪费的财富对于中国的社会效益是绝对不同的,因为贪污、腐败、浪费的财富是在中国社会内部的财富转移,是肉烂在锅里,现在是肥水流到了外人田。
对外籍人士征收房产税,还可以收到降低房价的功效。我们现在房价高企,社会上征收房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如果普遍开征房产税,就将使得老百姓也要承担房产税,即使是首套房屋免除房产税也会造成出租房屋的房主将房产税向承租人进行转嫁,最后的结果就是最穷的租房人连房屋也租不起。而在中国持有房屋的外籍人中士,最大部分不是真正的洋人而是中国移民海外的人员,这些房屋基本上就是空置房,他们的房屋在房价上涨预期中不出售、同时房主在国外不便管理也不会出租,这样的房屋的数量是巨大的。2000-2008这9年里,有417万新华侨华人移居(中国新闻社《世界华商发展报告》),而最保守的估计这些移民人均拥有一套100平米的房子,这就是4亿建筑平米的房屋,如果这些存量的移民房屋能够释放到市场上,对于平抑房价会产生巨大作用。要知道北京当前的可售房屋已经从高峰时期的几十万套下降到不足9万套了,就知道这几百万套的房子投向市场会产生多大的效果。
对于中国房价的不理智上涨和泡沫,谁也不能否认大城市房屋供给的不足和城市化所产生的刚需之间的矛盾,有如此规模的房屋存量投向市场,可以很好地平抑市场的旺盛需求,从而解决供需矛盾让价格回归理性。要知道移民海外的人士中有很多人是炒房发财的人群以及炒作人民币汇率的海外热钱的参与者,每一个人都可能持有几十套以上的房子,因此他们所持有的房产远远高于上述估计。因此如果对于这些外籍征税,迫使他们将房屋抛入市场,实际是遏制住房空置率的有利举措,同时不会增加国内老百姓的负担。而且外籍人士缴纳房产税的话因为国内老百姓不是纳税人,也不会引发国内老百姓的不满,而对于中国需要的外国专家要定居买房,我们还可以建立退税申请的政策制度。
我们对于外籍征税,更重要的是要改变中国对于本国人民的国民歧视状态。房产税、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对于移民国外的中国富人来说影响是最大的,而对于普通老百姓则没有影响。大量富豪移民海外的,或者是他们的孩子移民海外,原因就是持有海外身份在国内是没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反而只有好处,而我们征税以后问题就不一样的,这也是提高中国国际政治地位的重要举措。
对外籍人士征收房产税、遗产赠与税和资本利得税,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打击贪官外逃。在当前的政策之下,中国人移民是不用与中国政府打招呼也不用申报自己的财产的,在税收开征以后就必须要申报了。外逃贪官的首要特征就是要亲属子女移民海外同时将财产转移海外,而在没有缴税义务的情况下很多向海外转移资产和移民的行为是不被核查的,我们的征税改革就是要使得这样的转移难度增大。我们只要在各种核查统计中进行筛选,发现亲属子女和财产大量向海外转移的官员,就可以当做可能外逃的重点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审查了。
而对于开征房产税、遗产赠与税和资本利得税,我们的政策法律准备等等也是非常到位的,立法工作也非常简单,因为我们已经有对于外资的房产税的法律,对于外籍征收房产税是不需要另外立法的。同时由于这样的税率针对的是外籍个人,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法》是很清楚的,对于遗产、赠与和资本利得等等都是个人收入,在法定的20%税率以外,法律本身就规定对于收入奇高的可以加成征收,因此我们对于特别高额的遗产、赠与等等,征收高税率的遗产税、赠与税也是可以找到法律依据的。
对于外籍人士的房产征税,很多人可能说可以把房产登记在亲戚朋友名下避税,我们稽查也不容易,但是这些问题都不难解决,因为我们可以依法规定代人持有房屋的有关协议无效,你把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我们的法律不承认你的代持协议,那么房子就真的是人家的了,而且对于房产这样的重大财产即使是亲兄弟也有说不清的时候,离婚后这样的代持房产所产生的矛盾就更容易显现。同时对于亲属最后把房产变现还给你的时候,我们还有遗产税和赠与税“伺候”着呢!因此房产税和赠与税、遗产税应当是同时开征的,征税和反避税也是一项系统的工程。
还有个问题是我们似乎很难知道谁已经移民海外了,这样的问题我们也是不怕的,因为有了这样的规定以后,新移民不纳税的话我们发现以后的罚款和滞纳金可以是巨额惩罚性的。跑了和善跑不了庙,移民群体所持有的房屋属于不动产并且要登记管理,这些资产是跑不掉的,一旦发现各种罚款和滞纳金累计算起来很可能就足够没收其房产了。因此在法律的压力下敢于偷漏税的人群一定是小比例的。
对外籍人士征税和税法上的内外有别本身就是各国主权的体现,法律上的障碍是没有的。殖民地国家都是歧视本国国民的,本国国民要有高于外国人的国民待遇才是一个国家强大的标志。当前中国的各项政策没有显示中国国籍的优待,与中国崛起的大国地位极其不相称,这样的政策局面早就应当改变。但是中国移民海外的这些人和想要移民海外的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对于国内的影响力太大,中国的专家似乎只有有了海外的背景才值钱,但是这些拥有海外身份的海归专家及其家人几乎没有放弃海外身份的,他们回来不是加入国家建设的而是回来渔利的,屁股决定脑袋。
而中国的很多官僚也是以定居海外或者子女出国定居作为他们当官致富的重要目标,对于外籍征税的政策使得他们的财产未来也要被征税和监管,因此会有极力反对类似的税法改革。但是如果这些力量左右了中国的政局,也就是被外国身份的假洋鬼子左右了中国的政局,那将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悲哀。95%以上的中国人民是要生活在自己的国土上的,谁向大家鼓吹地球一体的普适价值反对爱国主义,谁先不要搞他们本国的国民待遇限制中国人甚至歧视中国人,先让大家自由地全球普适流动,否则这样的“普适价值”肯定就是谎言的遮羞布。
对外国人和“假洋鬼子”征税,肯定还要有他们的吹鼓手来造舆论反对,借口政府的“腐败”和“不服务于纳税人”等等,但腐败问题不是外籍人士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和超国民待遇的理由,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都不服务于外国人而是服务于本国国民的,我们征收的这些税收本身就可以用来救济低收入者,也可以用来建造保障性住房,取之于外人服务于国民,就算是贪官消费了,也是在中国消费把外国的财富留在了国内,对于所有的老百姓也是有间接好处的。因此这样的税收是最理所当然的。
中国如果不征收这个税种,来中国继承遗产的外国人就要到外国纳税,结果是把财富让给了他国。以美国为例,美国自1797年首度开征遗产税,但遗产税到了1916年才成为正式固定税种。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较高,并按物价指数浮动。1999年的起征点为65万美元,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最高税率达55%。2002年的豁免额从原来的75万元上调到100万元,最高税率则从55%减低到50%,此后免征额逐步上升到300万美元以上。
在2008年经济危机以后美国暂停了遗产税的征收,但美国的遗产税在2011年卷土重来,最高税率跃升至55%,而且免征额也将从每人350万美元降至每人仅100万美元,受其潜在影响的纳税人是原先的8倍之多。而如果以100万美元为起征点,也就是折合人民币700万元不到,也就是中国中心城市的一套豪宅要给美国纳税了,中国移民美国的投资移民、富二代基本都是遗产税的纳税人,这是中国利益的重大外流。
所以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等税收,首先就是要对于外籍人士征收,即使是将来中国全面征收设三项税种,也应当对于外籍人士给课以更高的税率。税法如此改革利益巨大,不但不影响既有的招商引资,也不影响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和生活,在此情况下起到提高国民待遇、打击和监管热钱、降低房价、打击贪官外逃、防止财富外流、增加财政收入等多种利益,还有什么其它政策能够如此得民心而百利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