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不拘泥于既定的结论,做到“不疑处有疑”,就会发现大槐树移民中还有更为复杂的信息纠结其中:相比较民间谱牒、碑刻资料关于大槐树移民的大量记载,官方文献的记载却严重缺失。不仅《明实录》、《明经世文编》等没有特别提到山西洪洞县的移民问题,更不用说详及大槐树了。而且明清时期洪洞本地的地方志中也没有记载,直到民国六年的《洪洞县志》才新增“大槐树”一事。
“山西移民”甚至整个华北移民活动何以缩小为“洪洞移民”?关于大槐树移民史实的记载为什么会形成“但不见诸史,惟详于谱牒”的巨大反差?要揭示这种种难解之迷,或许需要我们“换一个角度”,转变视角和方法。在这个意义上,刘志伟提出的“有关移民的历史叙述,应该是被研究的对象,而不是研究所得的结论”颇具启发性,循着这样一个思路,洪洞大槐树移民问题的研究就不仅应该包括探讨明初发生在山西的那样一个重大的移民事件,而且应该包括自明以后不同时期、不同人群、在不同社会文化背景选择下对洪洞大槐树的想象和记忆。具体而言,一方面要从洪洞外部考察,探究不同地方的人、在什么时候、为什么要说祖先来自山西洪洞大槐树;另一方面,也要从洪洞内部来考察,这个地方究竟有什么样的特质会被数不清的人认定为祖先发源地,成为无数人魂牵梦绕的家园。
三、梦里故乡:洪洞大槐树的象征意义
循着这些颇有见地的视角,我们或许能够从洪洞大槐树现象中解读出更多的历史信息。“北有大槐树,南有石壁村”,这句广泛流行的民谚的意思是说,北方汉人的祖根系于山西洪洞大槐树,南方客家人的祖根系于福建宁化石壁村。洪洞大槐树之所以成为北方汉人心中想象的家园,不仅与华北当时的社会情境有关,也与洪洞本地的地方传统和民国年间洪洞士绅的“再创造”有很大关系。“传统的发明”虽是近年来的一个时髦语,只不过在历史上却是周而复始地发生着。
民国三年,曾任山东县令的洪洞人景大启联合当地士绅贺柏寿等倡修大槐树迁民遗址和编撰《古大槐树志》。他们“创建碑亭,建立巨坊,新构茶室”,初步形成了迁民遗址的雏形。与此同时,他们还纂修了《洪洞古大槐树志》,排印百余本行世。1931年,柴汝珍又在旧志基础上重新编辑,汇为《增广洪洞古大槐树志》一书。遗址的修建不仅将民间传播的大槐树移民传说变成了有迹可寻的遗迹,而志书的记载又成为日后研究者的重要史料依据。
其实,放在洪洞地方历史的脉络中看,民国年间大槐树移民的“再发明”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这里一直有做“地方史”的传统,这些又都与洪洞所处的山西南部这一特定地域文化紧密相连。山西南部以及从广义上说的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有中华民族发源的“直根”之称。这里的历史从先秦以降是连续不断的,伏羲、女娲、黄帝、炎帝、尧、舜、禹等远古圣王在这块土地上留下许多遗迹和传说,该区域从上古至近代的历史与这些古老象征资源的再创造始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洪洞士绅一直在力图接续这一传统,从明初朱元璋礼法之治背景下对皋陶、师旷的塑造,到晚明华夷之辩及道统论思潮下对皋陶的再塑造,最后到晚清民国“民族——国家”建构下对大槐树的利用,洪洞形象一步步地凸显出来。由于地方始终在国家主流话语下对“文化传统”进行灵活地阐释和塑造,因此洪洞形象逐渐超越地域本身;也正是因了士绅在地方上不断制造国家认可的主流话语,洪洞的影响才在传播中逐渐递增,最终成为数千万人认定的“故乡”这样一个特定的象征。
因此,与其说洪洞大槐树是一个具体的祖先发源地,毋宁说它更是一个抽象的“故乡”的象征性符号,是中华民族“文化之根”的象征地之一。它既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又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象征。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在晚清以降民族存亡的历史关头,大槐树移民文化以其特有的文化底蕴和凝聚力发挥了重要的合群卫国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