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20130902治犬患还需管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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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1
9月2日19:38
CCTV-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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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03:45
9月3日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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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犬之祸、人之过!就是因为"犬之祸依然烈,人之过依然重"。烈犬伤人事件仍然不时发生着,不但伤害路人,甚至还伤害主人。
8月24日下午,大连一名两岁半男孩小威屹在家附近玩耍时,被一只1米多高的哈士奇咬住了头。虽然伤人的哈士奇很快被拽开,但小威屹还是被抓咬得鲜血直流,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小威屹的头部、面部有多处撕咬伤和抓伤,其中头部的咬伤最为严重。
小女孩妞妞之前一直在老家河南和爷爷奶奶生活,前不久刚被接到北京与在北京打工的父母团聚。没想到的是,来北京的第二天下午就发生了意外。
妞妞的父亲霍先生说,当天下午他准备带着妞妞外出买东西,刚走到离家大概50米的地方一条狗突然冲了出来。
扑向妞妞的狗身长一米多,是一只黑色的藏獒,它从路边扑过来按住妞妞就开始撕咬她的脸。
看到这一幕,霍先生本能地举起拳头打藏獒,然而却遭到了藏獒的攻击,这时狗主人出来制止了狗。
尽管藏獒被喝止,但妞妞却身受重伤。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上看,妞妞的右面部、眼眶等部位撕脱,右侧腮腺、眼球及泪腺损伤,面部神经肌肉严重损伤,需复查整形。
事发当晚咬人的藏獒被警方领走,据了解这只藏獒是妞妞家的邻居代女士所养。
三个月前,在贵州遵义也发生了一起狗咬人的事件。遵义红花岗去康海花园小区后山道路上,一位晨练的老人被两只杜高犬咬伤,并被拖行十余米远,现场一片血迹。而当狗主人赶来将两只烈犬制服时老人已被撕咬两个小时,全身血肉模糊,没等送到医院便停止了心跳。狗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
6月27日,大连旅顺南路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惨剧,一名年仅3岁半的女童遭到藏獒扑咬,因颈部被咬断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此后咬死女童的藏獒被收容,其主人被刑拘。
6月1日,西安街头一条恶狗当街咬伤了6人,当恶狗将一名小女孩扑倒在地准备撕咬时,一位农民工和一名协勤人员将恶狗摁住,将女孩救下。
2011年,在广西河池也发生了惨烈的一幕,而这一次遭到袭击的竟然就是狗的主人。监控录像显示老人在遛狗时遭到了自家狗的袭击,尽管有周围群众的帮助,但老人最终仍然没有抵挡住突然发狂的狗,因受伤过重不幸离开了人世。
犬只伤人后,狗主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狗咬人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狗的主人还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贵州遵义咬死老人的杜高犬主人就被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大连女童被藏獒咬伤致死,藏獒主人同样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2010年,呼和浩特市一居民家中的3条恶狗咬伤4人,致1名男童死亡,狗的主人被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然而现实中狗咬人后狗主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仍旧是少数,狗咬人最后多是"赔钱了事"。
国外又是如何杜绝和惩处狗咬人事件的呢?据了解,很多国家采取了多种方式来引导文明养狗。为了防止狗咬人美国的法律规定,除非在自家院子里,狗在其他地方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各个州也都有法律规定,只要狗咬人,狗的主人就要承担责任,而对于狗,有可能实施安乐死。2001年1月,美国旧金山一夫妇养的两条大狗将邻居女教练活活咬死,警方对狗实施安乐死,并勒令狗主人3年内不许养狗。洛杉矶高等法院判决该夫妇犯过失杀人罪,处4年监禁。
有限养的规定为什么没能落实?已经发生的惨剧为什么没有成为教训?说到底还是因为有人把自己的喜好看得比法律规范和社会秩序更加重要。其实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亲友都在养宠物,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他们的选择,但"爱动物"不是万能的通行证,谁也不能以此为由无视他"人"的权利。良好的秩序是全体社会成员都需要的,自然也是养犬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