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务必确保您的护照在归国后仍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并且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4、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在职证明、存款证明以及关系证明等原件均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复印件,一旦送签,我司将无法提供。
一、基本情况
1、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安徽、江西户籍范围内居民可申请日本旅游签证,并由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这些地区签发护照的团体签证。(其他地区护照必须半年以上暂住证原件)
2、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3、旅游签证:特别签发的个人旅游签证,签证只适用于纯粹旅游的人员。
二、签证申请人必备条件
1、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西省居民(以护照签发地为准)。
2、无滞留不归史,无日本拒签史(任何种类或任何理由)。
3、若拒签过,要求拒签6个月以后可重新申请日本个人旅游签证。
三、签证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在护照最后一页的“持照人签名”一栏,必须有本人亲自签名,若是换发的新护照,要提供老护照)。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一份,(注意有效期之内并有工商局当年年检章,如公司为外商独资、合资企业,还应该准备公司成立时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签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法人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
4、本人白底免冠彩照(4.5mm*4.5mm)2张(6个月以内拍摄的,免冠正面,淡色背景,不准翻拍)。
5、资产证明:本人名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的银行存款单或存折复印件(现金、支票)及本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发票或预售合同),本人名下汽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本人的购车发票。(以上三样财产证明须提供两样以上.且存款证明书必须提供)如果提供的是申请人配偶或家属的财产证明,则需要与配偶或家属共同前往,并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全家户口本,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6、全家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户口簿上的服务处所必须和本人实际工作单位一致,也必须和在职证明中的单位一致,婚姻状况必须和实际情况相一致,必要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7、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证原件的复印件。
8、学生需个人名下有足够财产证明并提供由学校出具的有学校抬头并盖公章的学生假期证明和学生证以及父母签署的同意书。
9、请如实填写《日本国入境签证申请书》(团体个人旅游用),申请人必须在本人亲自填写的表格上亲自签名,该签名必须和护照上的签名一致,儿童可以由父母代签,如果曾经去过日本的,千万不要把上次赴日的日期写错。]
11、必须由旅行社代订酒店和机票,提供机票和酒店订单。
1.报价含签证和服务费,不含签证所需的保险费及签证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3.本公司只负责代办签证,如客人因护照及个人原因在出入境时遇到问题,本中心概不负责。
4.部分签证客人需缴纳担保金,按期回国后持护照原件及收据到本公司退回担保金。
5.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天数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一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