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购买的商品都可以邮寄或者携带入关吗?
新《公司法》在今年7月1日起施行。想问,公司在7月1日前签订的与公司有关的合同,需要履行到7月1日之后,那如果发生争议,适用新法还是旧法?
被执行人是一家公司,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我作为公司的债权人暨申请执行人,是否还可以该公司股东未缴纳出资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解答: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据此,法院受理被执行人的破产申请后,股东、出资人尚未缴纳的出资应当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由破产管理人向股东、出资人进行追索,并由破产法院分配后供全体债权人受偿,不宜再通过执行中的变更、追加程序要求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出资人承担责任。此种情形下,申请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法院将不予支持。
如若合同约定了合同解除情形,是否情形发生后合同就自动解除?
解答: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享有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合同解除。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协商程序单方解除合同,但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要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只有在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方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故,在当事人约定了合同解除权或法定解除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通知只有到达对方当事人时,方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被继承人去世前名下银行账户内有多笔大额转账至某一继承人及其配偶账户的,这些钱款是否计入遗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