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0日,张某将其宠物狗大妞卖给钱某,但是由于钱某出国旅游,于是约定钱某回国前大妞由张某继续照顾。在这期间,大妞产下小狗,张某的朋友陈某误以为是只柴犬,便向张某购得该小狗。陈某回家后才发现小狗是秋田犬而非柴犬,遂去找张某理论,两人因此产生争执,大妞为护主而抓伤陈某。
华为不仅在智能手机领域遥遥领先,同时强势进军智能汽车业务。问界新M7新能源汽车上市仅25日,成交量超5万台成绩斐然。甲某夫妻二人也以35万的价格购买了一台M7。在新车落地25天后,甲某由于经营困境急需资金周转,在其妻子出差外市期间擅自将M7以30万价格转卖给朋友乙,甲乙双方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手续。甲妻子回家后得知情况后向朋友乙要回汽车,但是乙不同意。甲妻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甲无权变卖为由主张乙将车辆返还。
【推荐2】2020年8月,李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约定3个月后付款。2个月后,该公司又将该房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冯某但并未过户。11月,李某向该公司交纳房款、物业费、水费等费用,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未入住。12月,冯某以已支付购房款为由,更换该房门锁,并入住。无奈的李某将某房地产公司和冯某告上法庭。
2022年1月,山东某地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楼上漏水引发的纠纷。
楼下小王:楼上老周的卫生间水管破裂漏水,将我店铺的酒柜全部浸泡了,给我造成了损失。要求老周赔偿遭拒,无奈诉至法院。
楼上老周:房我已出租,漏水非我错。你应找租户,莫来起诉我。损失那么少,却要那么多。法院依法判,多少我接着。
法院法官:楼上楼下本相邻,都是业主更相亲。出租不可来抗辩,损失多少可评鉴。漏水缘是周家错,依法担责莫退缩。
【案件回放】
2020年3月15日,小张向A合作社贷款并签订了贷款协议,为期3年。2022年8月3日,A合作社改为A农商银行。2023年3月15日,贷款到期后,小张以合作社改为商业银行,原先的贷款机构不存在为由拒绝还款。A农商银行起诉到当地基层法院,要求小张偿还贷款及利息。
【法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年4月15日,被告肖某以瓷片店扩大经营、支付货款为由,向原告A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被告肖某除支付部分利息外,本金及欠息未能按约定归还。原告A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肖某、潘某(肖某与潘某在借款期间系夫妻关系,两人于2023年11月离婚)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并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被告潘某辩称,原告A银行与被告肖某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其本人并不知情,也没有在合同中签名,认为该笔借款是被告肖某的个人行为,与其无关,不承担偿还借款的民事责任。
五年前,林老太的老宅被拆迁,其丈夫和儿子都早已过世,林老太与儿媳丁某、孙子徐某三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拆迁安置房产全部归孙子徐某所有,徐某则需提供一套安置房归林老太无条件居住并承担对林老太的赡养义务。按照协议,拆迁所得二套房屋均登记徐某名下,徐某将其中一套房交付林老太居住。之后,徐某一直未去探望、照顾祖母。林老太体弱多病、生活困难,无奈将房屋出租给王某,并如实告知王某房屋所有权情况,自己随后搬至养老院,房租用来贴补养老院费用。徐某得知情况后,认为林老太无权出租房屋并从中受益。遂直接将租户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地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孙子徐某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推荐1】高中生董某酷爱绘画,2021年1月参加当地市民美术展后将其参展画作《美丽的蒲公英》遗失。黄某捡到该画作后爱不释手,将该画印在其生产的陶瓷电器产品上。由于该陶瓷电器产品外观新颖活泼,很是畅销。2021年10月赵某在超市购买了该陶瓷电器产品,使用时发生爆炸,导致其手臂受伤。赵某找到黄某要求赔偿,黄某辩称,该产品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符合行业标准,是合格产品。双方协商未果,最终赵某于2022年10月诉至法院。
向某为修路施工,按提前约定到蒋某院墙边进行搭电工作。蒋某饲养的看门狗听到声响突然冲出,将向某咬伤,直至被工友徐某驱离。经报警,公安部门认定,涉案犬只为黄色马犬。事故发生后,向某住院治疗共花费66750.27元。因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向某遂诉至法院。
蒋某辩称,向某明知家中有狗,还未经允许擅自前来,向某被咬与蒋某无关,蒋某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向某陈述,搭电施工是和蒋某提前沟通好的,蒋某未将其饲养犬只进行拴养,也没有戴嘴套,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庭审中,经当庭询问向某工友徐某,工友陈述事发时犬只并未拴养。经现场勘查发现,若拴养,涉案犬只根本无法达到向某所在位置。
法院审理后判决蒋某依法应对涉案犬只咬伤向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蒋某赔偿向某各项损失合计7149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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