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说,抵押房产可以交易,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经过银行同意。但我们日常交易中可能很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房产都是存在按揭抵押的,我们交易时无论中介还是买卖双方都没有考虑还要经银行同意,但是,我们需要知道,在交易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需要经过一个必须的步骤就是解押,解押顾名思义,就是解除抵押。这里我们是采取了一个更为直接的方法,法律规定,出卖抵押房产要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那么我们把房子的贷款还清了之后,银行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人的身份,因此,在还清贷款后,银行都会出具一份贷款结清证明,我们拿着这个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解押手续,这时候交易房产便属于无负担瑕疵的完整产权了,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进行交易了。在这里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出卖还是购买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都要考虑解押款的问题,因为,高杠杆情况存在,按揭贷款往往比例很大,无论买卖双方谁来支付解押款,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请问你是再哪里的我这是上海我们这边145㎡算是非普通住宅你满五年唯一一套是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是非普通住宅所以契税是3%懂了吗
只能按照合同进行赔偿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房主将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权仍旧归房主,他有权将房屋出售。同时,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对房主出售抵押房屋作了一定的限制:1、抵押期间,房主转让房屋,应当通知抵押人关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房主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买主的,转让行为无效。另外,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还规定:“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房主提供相应的担保;房主不提供的,不得出售房屋。3、房主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房主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规定:如果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则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1、购买人购房时是善意的,事先并不知道该房未经原房东配偶同意;2、购买该房屋的价格是合理的,即成交价格符合市场行情;3、所购房屋已登记过户;此时,即使原房东未经其共有人书面同意(即无权独自处分房屋),购房人也取得房屋所有权。由此引起该房屋原共有人追究法律责任,由独自出售该房的原房东承担。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现实中,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方法一:转按揭所谓“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据了解,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北京等部分城市更是早就叫停了转按揭,所以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很少有人使用。方法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方法三: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继承所得房产进行交易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情况。该文第二条第二款明确:“个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合同已经写明,那是没办法了。按规定也只收继承部分的,你可以按房产证的占有份额结合评估价,自行计算要交多少个税,再与业主协商一下可否减低房款总额
要看是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税费是有区别的。普通住宅条件是:(不满足的都是非普通住宅)一。1、单套建筑面积在140㎡以下2.a、坐落在内环线以内330万/套b、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200万/套c、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套二、1.如是普通住宅,满五年唯一,只需要交契税的2.如是普通住宅,满五年不唯一,要交契税,个税三、1.如是非普通住宅,满五年唯一,要交契税3%差额营业税(卖出价-买进价)5.65%2,如是非普通住宅,满五年非唯一,要交契税3%差额营业税(卖出价-买进价)5.65%2%个税
有的可靠,有的是骗你过来再给你介绍别的房源。总之,跟着中介看房,最后设法找到房东,把中介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