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爱好饲养种类特殊、外观漂亮的宠物。但是你知道吗,有些受保护的珍贵、濒危动物并不能任意买卖,否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不,市民小张就因为在网上买了几只龟,“摊上事了”。其实不仅是他,连同卖家以及其他买龟的人,都一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猫还是海鲜?
陆龟交易环节多重“马甲”加身
在此之前,小张在贴吧内浏览时已经对这种辐纹陆龟有所了解,知道其濒危的现状,也知道交易该品种陆龟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小张仍然决定购买,并和赵某谈妥了交易的价格。
赵某发来一个“闲鱼”的链接,“宝贝”名称显示为“波兰血统纯正布偶猫”,其实他俩心知肚明,链接为“猫”,实则为“龟”。小张按时付款拍下,卖家还特别交代,“收到货之后拍个开箱视频,好的话,帮我也宣传下”。没几天,小张便收到了一个以“海鲜”为名的快递,其实是他买的陆龟到货了。
瞄准新“商机”
宠物卖家“诚信经营”“口碑爆棚”
陆龟到货后,小张根据赵某的提示,拍摄了一段“开箱视频”,包括快递单号及快递箱的外观,以及陆龟在箱中的状态。视频拍摄完,小张确认陆龟状态完好,确认收货,并将“开箱视频”上传到贴吧中,为赵某赚“口碑”。
虽然买家自称购买陆龟纯属爱好,买回后也精心饲养,但是,这些陆龟来自外国,并不适合在中国生长。据调查,由于远程物流运输,以及饲养不当等原因,已造成数只陆龟死亡,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匿名举报案发
卖家被判刑10年,16名买家均获刑
小张养在宿舍内的奇异陆龟很快被附近群众发现,匿名举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循线追踪,不仅找到了卖家赵某,同时找到了向赵某购买陆龟的十余位买家,侦破一起分布全国多地以赵某为首等17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法院审理后,对17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其中,赵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为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被告人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均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均适用缓刑。
【检察官说法】
不盲目饲养宠物
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着网络信息快速发展,养一只个性化宠物成了许多人的‘潮流’选择,然而,有些‘宠物’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如果你买卖的‘宠物’恰好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那么等待你的只有刑事处罚。”该案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为了满足个人喜好盲目饲养宠物,要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交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