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养猴当宠物,不料伤人。实习生周丽君摄
【新民晚报·新民网】身高不足40厘米的褐色小猴子,被当做宠物养在居民小区内,猴子在树上上蹿下跳,吸引不少路过的大人小孩围观。可在逗弄过程中,一名2年级小女孩不慎被咬伤。昨天,家住浦电路潍坊四村的郭女士致电本报反映此事:“本以为跟猴子玩玩没什么,可是没想到孩子被咬了。私人能养猴子吗?”
树上养猕猴
昨天,记者到现场一探究竟。潍坊四村443号正前方绿化带内的一棵树上,距地面3米处有一个用废弃储物桶做成的简易“小窝”,高约30厘米,上方开口约为20厘米。一条1.5长的铁链拴在小窝底部,另一端套着小猴的脖子。见有人过来,猴子开始“坐立不安”,沿着窝打转,还不时以窝为中心做“离心运动”,在空中“飞翔”。记者上前准备给它拍几张照片,小猴见状扑了上来,幸亏记者躲闪及时才没有被它抓到。
女孩被猴咬
然而,同为小区居民的郭女士10岁的女儿在前天却被小猴咬了。她说,前天傍晚她带女儿出门买水果,经过猴子所在的地方,女儿赖着不愿走了。于是,郭女士独自去买水果,女儿留在那里,和其他小朋友一起与猴子玩耍。
昨天早晨,郭女士突然发现女儿手臂上有一小处破了皮,伤口处可明显看到牙印。在她的追问下,女儿这才怯怯地说:“妈妈,带我去打针吧,我被猴子咬到了。”郭女士大惊失色,连忙带女儿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由于半年前注射过狂犬疫苗,因此这次没有再打狂犬疫苗针。“小区里那么多孩子,今天我家孩子被咬到了,明天说不定就是别家小孩被咬。”她担心地说。
无证为非法
记者昨天致电潍坊四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曾试图劝说顾先生不要饲养猕猴,但无功而返,“我们没有执法权,无法强行要求他放弃饲养”。
据了解,根据法律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而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新民晚报·新民网实习生周丽君本报记者金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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