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一般都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或者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针对这一特点,为防范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近日,呼和浩特市住建局总结监管工作中常见纠纷,特发布二手房购房指南。
不选择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未获取执业资格的经纪人进行房产交易。呼和浩特市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属地住建部门备案后纳入行业监管,经纪服务人员采用实名管理,市民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的公示资料和从业人员佩戴的实名信息卡,核查该机构是否取得备案证书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情况。
购房前,一定要亲自实地看房,核查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上的业主信息与卖方身份证明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出售房产有共有人的,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所有人委托其中一个人或者第三人处理房产交易事务的,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书;若房屋正在出租,要确定租赁合同已终止或承租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若发现卖方业主身份有疑问,一定要暂缓交易。
作为二手房出售人,不要随意办理房屋委托出售公证手续,不给“房倒”可乘之机。作为购房人,一定要严格查验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效证件;签订合同时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到场,不能到场的,应要求出示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的定金或房款转入经纪人员个人账户的,也存在风险。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市住建局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免费便民服务,有效保障买卖双方资金安全,有需要的市民可通过线下监管银行办理,避免发生交易纠纷。
编辑:秋月丨初审:施少宇丨复审:李捷魏小龙丨终审:张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