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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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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回复:接到网友反映“合同到期后西安鼎瑞居置业有限公司不退押金”留言后,我区安排红庙坡街办进行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经核实,该网友通过西安鼎瑞居置业有限公司(中介公司地址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登梧桐公馆7号楼101室)租赁的房屋位于红庙坡安置楼小区3号楼2单元801室,自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止,月租金43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押金为一个月租金4300元。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处理均有明确描述。
房屋中介工作人员表示,该网友在租住期间未经允许在屋内饲养多只宠物猫,房间里的床、沙发、窗帘等破损严重,存在宠物抓痕,该行为违反租赁合同第七条中第十项规定:“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允许乙方以任何理由在该房屋内饲养或存放宠物,比如猫、狗等”。中介公司认为该网友已违约,故不退押金。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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