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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政部的通知,由于实施了旅行限制,许多外国人在该国,在他们的签证有效期内无法出境。
现驻印度的外国人区域登记官员和外国人登记官员办公室(FRRO/FRO)已决定向外国国民提供必要的领事服务。
“凡在3月13日(午夜)至4月15日(午夜)期间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所有外国人的普通签证、电子签证或居留规定,经外国人在网上申请后,将免费延长至4月15日午夜。
在此期间,外国公民如提出申请,可获准离境,毋须缴纳逾期逗留罚款
2.下述较早的签证限制也应继续有效
I.颁发给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国民的所有现有签证,除发给外交官,官方护照持有人,联合国/国际组织的签证,就业,项目签证以及正在使用定期商业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的签证且尚未进入印度的,将暂停到2020年4月15日
II.已在印度的所有外国国民的签证仍然有效。他们可以通过e-FRRO系统联系最近的FRRO,办理签证延期/转换等事宜,或提供任何领事服务。
III.目前在印度的外国人的OCI卡有效期仍然有效。
V.任何外籍人士(包OCI持卡人)如有说服力的理由欲前往印度,可联络就近的印度使馆办理新签证。
VI.通过陆路边境的国际交通工具将被限制在指定移民检查站,已由MHA的O.M.第25022/12/2017-Imm号文件通知。
强制遵守印度卫生部和家庭福利部发布的旅行警告。
III.入境旅客,包括印度国民,被建议避免非必要的旅行,并被告知,他们到达印度后可以被隔离至少14天。
IV.强烈建议印度国民不要前往中国、意大利、伊朗、大韩民国、日本、法国、西班牙和德国。
V.所有返回印度的入境国际旅客应自觉监测自身健康,遵守政府规定的注意事项。
VI.通过陆路边境的国际交通将被限制在设有完善筛查设施的指定检查站。这些将由内政部另行通知。
iv)所有在2020年2月15日或之后访问过COVID-19受影响国家的乘客,这些国家是印度政府在之前的旅行建议中正式确定的。并再次提到如下:中国、伊朗和欧盟,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土耳其,英国(已禁止旅客从阿富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进入印度,自3月17日起生效),这些地方应继续有效,并且定期国际商业航空公司不应在印度领土上载运或降落此类乘客。
v)这些说明是对已经发布并正在实施的旅行限制/建议的补充。以上是限制COVID-19传播的临时措施,有待政府审查。
几大常用入境/转机口岸政策
广州
香港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最新消息:自3月19日0时起,所有抵港前14日曾到所有海外国家/地区的人士(不论是否香港居民)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或者医学观察。此外,早前就抵港前14日曾到韩国大邱及庆尚北道、伊朗、意大利艾米利亚——罗马涅、伦巴第及威内托地区的人士,以及从湖北省返港的香港居民须入住检疫中心的措施维持不变;所有由內地抵港人士(不论是否香港居民)须在家或其他住所接受检疫14天的措施维持不变。对于所持旅游签证有效期限或签注逗留期限不足14天的人员,将拒绝入境。更新日期:2020年3月19日17:00。
北京
上海
昆明
新加坡
斯里兰卡
泰国
马来西亚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最新消息:自3月18日起,禁止马来西亚人离境及非马来西亚人入境。外国游客、访客以及持劳工签证、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技术专才签证、家属签证和第二家园长期签证的外国人,不允许入境。政府宣布的基本必须行业雇佣的外籍员工可以入境,须提供雇主证明信,还须通过关口健康检查并自我隔离14天。持有长期家属签证的马来西亚公民的配偶及子女可以入境,亦须通过关口健康检查并自我隔离14天。马政府允许通过马来西亚转机区域(不经过移民局入境)转机前往第三国,但由于个人行程情况不同,具体能否从马来西亚转机请务必向承运的航空公司进一步确认。更新日期:2020年3月20日14:30。
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
调整部分国际始发客运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
3月19日,民航局、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有关事宜的公告》,决定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部分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
《公告》指出,乘坐上述国际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点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行李清关。检疫符合登机条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舱所带货物在北京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