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实验动物进口登记与出口管理》的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实验动物是生命科学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条件,直接关系到科学实验的质量、公共卫生安全和人类的身体健康。201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家科技部将“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和“实验动物出口审批”的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到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为此,湖北省科技厅将负责全省各单位和个人的实验动物进出口管理工作。
随着我省生物产业的发展和对外科技科技交流合作的增多,从国外引进实验动物原种和出口实验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越来越多,但相应的这些新情况、新形势也对我省实验动物管理提出新问题。如进口实验动物是否符合我国的微生物要求、引入的新发病原体对实验动物的影响、如何控制进口实验动物对我省设施和实验动物群体的污染等等。因此,制定《湖北省实验动物进口登记与出口管理办法》,使得我省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各单位依法开展实验动物进出口工作,是保证我省实验动物的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是保障科研工作的质量和生物产业发展的需要,是保护和开发我省特有实验动物种子资源的需要,也是我省实验动物工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2.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据和过程有那些?
3.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明确规范了申请和操作程序。明确规范了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实验动物进口单位登记工作和实验动物出口审批的申报资料要求、申报程序及批复程序。规范后行政管理的意思清晰明确,便于各单位理解和申报,也便于我省进、出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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