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至今,中国海关已新增允许48种商品进口。
其中包括:来自法国、巴基斯坦等8个国家或地区的肉类,来自洪都拉斯、柬埔寨等5个国家或地区的水产品,以及来自4个国家的宠物食品与饲料等商品。汇总整理如下:
肉类
允许进口产品:允许进口的尼加拉瓜牛肉是指冷冻可食用剔骨和带骨牛肉〔牛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骨骼肌肉〕及冷冻可食用牛副产品〔冷冻牛心、冷冻牛肝、冷冻牛肾、冷冻牛脸颊肉、冷冻牛心管、冷冻牛食管、冷冻牛舌、冷冻牛筋、冷冻未炼制牛脂肪、冷冻牛软骨、冷冻牛尾、冷冻牛骨(不包括脊柱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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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商品名称:屠宰用羊,指在中国入境后14天内完成屠宰,不用于繁殖目的的绵羊和山羊。
(图源:unsplash)
允许进口产品:12月龄以下的冷冻(剔骨和带骨)绵羊或山羊骨骼肌〔羊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
允许进口产品:允许进口的波兰牛肉是指30月龄以下冷冻可食用去骨牛肉〔牛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骨骼肌肉〕。
允许进口产品:允许进口的巴基斯坦热处理牛肉是指以30月龄以下牛的去骨骨骼肌〔牛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为原料,预先去骨去脂肪后加热处理,内部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至少持续30分钟生产的肉制品。
允许进口产品:允许进口的禽肉是指可食用的冷冻鸡屠体(活鸡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翅及脚后的躯体可食部分)及分割部分和副产品(允许进口的可食用禽副产品包括:冷冻鸡翅、冷冻鸡爪)。
允许输内地产品:允许输内地的澳门肉制品是指以畜禽肉或其可食副产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腌、腊、卤、酱、蒸、煮、熏、烤、烘焙、干燥、油炸、成型、发酵、调制等有关工艺加工而成的生或熟的肉类制品。
该类产品是经过脱水干燥和熟化的。
允许进口产品:是指以猪肉为主要原料,经过中方确认有效的熟制加工处理而制成的直接可以食用的去骨猪肉制品。
允许进口产品:允许进口的猪肉是指猪胴体的任何可食用部分,包括内脏。
水产品类
051月6日,海关发布《关于进口科摩罗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2号)。正式允许符合要求的原产于科摩罗输往中国用于食用的甲壳类、鱼类、软体类等活水生动物进口。
宠物食品与饲料类
以上2则公告中的宠物食品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直接食用的产品,包括宠物干粮、罐头、零食和咬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