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购宠物狐付160元定金只收到两张纸
养狐知识商报图形吴静制
1月份预定5月还在“延期”
“我是今年1月预定的狐狸。”5月4日,家住重庆市江北区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很想养一只狐狸。1月份,他在网上比对后,决定在价格相对便宜的一家店铺“狐所”预定“熊猫狐”,总价1300元。而预定金为200元,因为优惠了40元,实际付款为160元。
卖家四步
让“交易成功”
第一步:打折吸引预定
宠物不同于其他商品,已经形成了一种预定的模式。而网友购买商品时,往往更喜欢价比三家。据周先生所述,“狐所”的狐狸,总价比其他店便宜一点,所以吸引了大量的买家前来预定。
第二步:发资料让交易成功
第三步:选狐无条件拖延
第四步:少量发货稳人心
疑点
店家有没有养狐狸?
那么,这个店家到底有没有问题?记者展开了大量调查,采访了十余位至今没收到货的买家。这些买家都告诉记者,店家从一开始,就没有发过任何关于狐狸怀孕和养殖场的照片。而针对一些买家的疑惑,他几乎都是沉默应对。
店家截图表示,这次预订买家人数多达1600人。
记者又以买家身份,到另一家网店咨询狐狸价格,然后说出了周先生遇到的问题。还没透露店铺名称,对方就直接问是不是“狐所”。据该店家表示如果有正规的养殖场,不可能无限制接受预定。如果“狐所”真的接受了1600只狐狸宝宝的预定,那么他的养殖场规模应该相当大。
店家以“期货”方式吃差价?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收到“赤狐”的买家表示,店家发货地址不一,他们怀疑店家从其他养殖场购买狐狸宝宝,因为养殖场不一,所以造成发货地址不一。
律师说法
超过约定期限
可要求定金双倍退还
那么,“狐所”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诈骗?对此,重庆复盛法律服务所刘洋东主任表示,因为卖家有向部分买家发货,所以其行为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只能归为经济纠纷,与纯粹的合同诈骗罪有一定的区别。对于其过了约定期限,还没有向买家发货的行为,买家有权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至于收取了买家1300元全款还过期不发货,买家有权要求其全额退款,同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以及违约金。不过,因为双方是网上交易,在执行上却又是一件难事。
提醒
网购小心预付款陷阱
而狐狸卖家虽然还在,但其中却隐含了两大陷阱:预付金被吞和打尾款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