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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
泸州警方破获跨省野生动物买卖案
“不仅买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是犯罪,而且饲养野生动物也容易被抓、咬伤,甚至传染病毒……”7月28日,四川泸州龙马潭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翁警官呼吁市民不要买卖和饲养野生动物。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通报
野生动物买卖案告破多只国家保护动物被解救
3月24日,警方将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团伙成员兰某(男,25岁,成都人)在龙马潭区抓获,在家中查获一只国家级二级保护动物水獭(小爪水獭)。3月26日,警方将张某(男,25岁,广元人)在重庆抓获;4月14日将余某(男,50岁,宜宾人)在宜宾抓获,家中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一只;4月20日将韦某(男,28岁,贵州人)在贵州抓获;5月25日将张某乙(男,33岁,德阳人)、唐某(男,64岁,德阳人)、孙某(男,68岁,德阳人)在德阳抓获。
随后,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前往福建泉州对许某住所进行搜查,在其住处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纹陆龟2只、野生小浣熊3只、野生猫鼬2只、非洲刺猬2只。据许某供述,在利益驱使下,通过网络交易出售野生动物,从中获取利益,大部分贩卖在广州、福建、重庆、贵州、四川等地。
目前,该团伙许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兰某、余某、韦某、张某、唐某和孙某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偶然发现
水獭竟养在家中,奇臭无比
警方将该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小爪水獭解救,并将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兰某抓获后,兰某很快交代水獭来自重庆一个卖家张某。兰某把买来的水獭当宠物养,因为水獭的长相让他觉得“萌萌哒”。
“兰某住在龙马潭区某小区二楼,他把水獭的家也安在二楼。”翁警官告诉记者,在抓捕和解救水獭过程中,民警们发现水獭跟猫狗等宠物完全不同,奇臭无比。兰某住所的阳台甚至客厅、卧室,都能闻到浓烈的臭味。
层层追查
猕猴被五次转手
买家称为了研究动物写书
被卖到宜宾的野生猕猴,先后经历六人之手,五次转手最终以8000多元的价格成交,被关进了距离它“家”300多公里外的宜宾城区的铁笼子里。
据翁警官介绍,被解救猕猴原本的栖息地是四川省德阳广汉市金轮镇的山区。当地村民在山上安装夹子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该猕猴被夹住后,村民将其悄悄带回家,并辗转多人后卖到了宜宾。
翁警官告诉记者,非法买卖猕猴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是宜宾某单位职工。据余某到案后交代,他在购买猕猴前,打算写一本关于人类情绪、思维方面的书,需要研究对象。但是研究人类不方便,故而改为研究灵长类动物。
“猕猴具有攻击性,我们在解救时请了森林警察支队的专业民警参加,靠近时猕猴暴露出攻击本性。”翁警官表示,即使其他没有攻击性或者攻击性低的野生动物,也存在携带病菌的可能性,因此呼吁市民不要饲养野生动物。
跨省贩卖
福建宠物贩子铤而走险
夹带野生动物销售
泸州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泸州居民兰某家中的水獭,居然来自更远的福建泉州宠物贩子许某。
4月底,泸州警方办案人员不辞辛劳,驱车2000余公里,从泸州赶到泉州,突击搜查了许某居住和生活的农家小院,起获部分野生动物。
据翁警官介绍,二十多岁的许某原本是个宠物贩子,从事宠物交易。但后来许某发现买卖野生动物有利可图,于是在经营中夹带野生动物,最终触犯法律,在四川警方面前“翻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