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候选人(签署):刘长国
202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22证券简称:源飞宠物公告编号:2024-038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敏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1、审议通过《选举林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选举张丽娇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22证券简称:源飞宠物公告编号:2024-03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庄明允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选举庄明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选举朱晓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审议通过《选举庄明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审议通过《选举陈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审议通过《选举刘长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审议通过《选举徐和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审议通过《选举涂圣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占比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1222证券简称:源飞宠物公告编号:2024-041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1号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1号二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群、方静
传真:0577-63878286
联系地址: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五、备查文件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222”,投票简称为“源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