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乳液、膏状化妆品:这类化妆品通常包含较高的水分或油脂成分,如爽肤水、乳液、粉底液、卸妆油等。对于这类化妆品,如果单件容器的容积超过100毫升,则必须托运。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100毫升”限值是指容器的标注容积,而非化妆品的实际剩余量。即使化妆品实际剩余量少于100毫升,但容器标注超过100毫升,也需要托运。固体化妆品:如粉饼、口红、眼影、眉笔、腮红等,这些化妆品因其固态形式,不易泄露,且通常不含有易燃易爆成分,因此可以随身携带上飞机,无需托运。但请注意,如果固体化妆品包装内含有液体或膏体部分,且整体容量超过限值,也可能需要托运。
二、托运容量限制
单件容积限制:每件托运的化妆品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00毫升。这是为了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容器过大而导致的泄漏或破损风险。总容量限制:所有托运的化妆品液体总容量不得超过2000毫升。这一限制是出于对飞机行李舱空间和重量的考虑,以确保行李舱的承载能力和飞机的平衡性。
三、包装与标识要求
为了确保化妆品在托运过程中的安全,旅客需要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并在行李上做好标识。
密封包装:为了防止化妆品在托运过程中泄露,建议将化妆品用密封袋或塑料袋单独包装好,再放入行李箱中。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化妆品因挤压或碰撞而泄漏,污染其他物品或造成行李损坏。标识清晰:在行李箱上贴上醒目的标识,如“易碎”、“此面朝上”等,以提醒工作人员在搬运时小心处理。这些标识有助于减少化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破损风险。
四、特殊化妆品的处理
除了上述一般规定外,还有一些特殊化妆品需要特别注意其托运要求。
易燃易爆化妆品:如香水、摩丝等含有易燃易爆成分的化妆品,不仅不能随身携带上飞机,也不能托运。这些物品在飞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因此被严格禁止。金属压力罐:如防晒喷雾等金属压力罐包装的化妆品,同样被禁止携带和托运。这类物品在高压环境下可能发生爆炸,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