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经过各方的努力,乘客在网约车上发生不法伤害的风险确实降低了。但是,当网约车给乘客造成意外伤害时,这个责任分得清楚吗?乘客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呢?
3月1日,广东中山大学大一学生王程使用一喂顺风车,从深圳前往广州。遗憾的是,这辆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事故,王程不幸去世,年仅19岁。经交警认定,一喂顺风车司机陆某因从应急行车道超车等行为,负事故主要责任。
今年3月1日上午,顺风车司机陆某搭载王程和另外三位乘客,从深圳前往广州的路上发生意外,与一辆轻型货车相撞,事故导致王程当场死亡,其他四人受伤。
按照深圳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规定》,在深圳提供合乘服务信息的合乘平台应在提供信息服务2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且应该提供平台数据库接入深圳市政府监管平台。
但是深圳市公共交通局向记者确认,一喂顺风车App运营主体杭州一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深圳商事登记部门注册成立分支机构,也没有向深圳市备案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没有开展合乘信息数据库对接工作。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对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顺风车企业实际上是向车主和乘客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在法律上来讲是一种居间合同关系。查看以往类似判例,有的情况下顺风车企业在交通事故中被判不承担责任,有的则被判承担一定责任,这要看顺风车企业是否有过错。赵占领说:“像这个案例里面,顺风车平台没有审核车辆的信息和司机的身份信息。因为这个车实际上是司机从其他租车平台租过来的,这种车居然可以在平台上提供顺风车的服务,显然平台没有尽到基本的车辆和司机身份信息审核的义务。因此它对这个事故的发生、对受害人家属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赵占领告诉记者,虽然直接责任还在肇事司机,一喂作为顺风车平台也理应积极协助双方处理问题,家属未来也可以将一喂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顺风车平台基于自身所存在的过错,也需要向受害者的家属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发生法律纠纷,具体比例就法院来酌定,一般情况下可能承担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