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护照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预约:首先,需要提前向所在地区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窗口进行预约。
准备材料:准备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特别注意照片的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下载护照申请表:在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上下载护照申请表,并仔细填写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将所需材料和填好的表格一并带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工作人员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现场拍照:办理留学护照的人还需要进行现场拍照,这张照片会直接用于留学护照的制作。
缴费:在审核材料和拍照完成后,需要缴纳相应的护照费用。
领取留学护照:在制作完成后,可以按照要求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领取留学护照。
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非本地户籍居民省内就近办理普通护照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以及本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备案的其他申请材料。
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