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襄阳市民请注意,养犬登记系统正式上线了,6月27日,市民就可以开始给爱犬办理登记手续。24日,记者带着市民的众多疑问咨询市治安内保支队,民警为大家带来了权威且详细的解答。
申领养犬登记证需要这些材料
申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申领人是襄阳户籍,需要携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非襄阳市户口市民,需要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国(境)外人员申领需要携带境外人员居留证、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
除以上材料外,申领人还需提供犬只的有效免疫证明、犬只正面、侧面全身照及犬主与犬只合照。
养犬登记证免费办理
民警提醒,申领养犬登记证的犬主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犬主、犬只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注销登记证,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养犬登记证免费办理,不发放纸质证件,采用电子信息证件,方便携带、不易丢失。犬牌统一制作正在按规定履行采购程序。
市区养犬不办证将会被处罚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市区属于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希望广大市民尽早为爱犬办理证件,因为重点管理区养犬未登记将会被处罚。
在重点管理区养犬未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督促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仍不改正的,收容犬只。
办理证件后,携犬出户也要严格遵守《襄阳市文明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携犬出户违反《办法》,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犬只伤人等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款,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犬只有了证件后,犬主饲养犬只也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饲养犬只干扰他人生活,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携犬外出不即时清除犬粪的如何处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禁止转借、冒用、伪造、变造、买卖养犬登记证、犬牌以及免疫证明。
这些禁养犬只不能办证
市区属于重点管理区,公安部门规定了个人禁养犬只共5类41种,这些禁养犬只是不能办证的。
1.藏獒、拳狮犬、大丹犬、圣伯纳犬、杜高犬、卡斯罗、加纳利、英国马士提夫、中亚牧羊犬等所有种类的獒犬。
2.阿富汗猎犬、寻血猎犬、猎狐犬、灵缇、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贝生吉犬、雪达犬、川东猎犬、爱尔兰猎狼犬等猎犬。
3.贝林登梗、边境梗、牛头梗、凯丽蓝梗、美国斯塔福梗等梗犬。
4.德国牧羊犬、大白熊犬、可蒙多犬、松狮犬、大麦町犬、苏俄牧羊犬、秋田犬、土佐犬、杜宾犬、纽芬兰犬、罗威纳犬、巴西菲拉犬、高加索犬、意大利纽伯里顿等护卫犬。
5.比特犬、牛头犬等斗犬。
市区有这些犬类免疫服务点
目前,市区有21家犬类免疫服务点,都可以帮助群众线下申办养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