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按照《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组织主城四区公安分局,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犬只登记、年审,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将不文明养犬行为巡查与日常巡逻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见警率,引导群众合法文明养犬,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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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按照《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组织主城四区公安分局,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犬只登记、年审,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将不文明养犬行为巡查与日常巡逻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见警率,引导群众合法文明养犬,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